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某住宅小区
居民李某在室外
给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结果引发火灾
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普法时间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电线、私安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居家、宿舍、办公楼内等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消防部门温馨提示
电动自行车火灾的
破坏力和危险性
远超我们的想象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综合:北京消防等
编辑:河北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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