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政务   2024-11-01 17:23   宁夏  

近年来,金凤区司法局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紧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多维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功能作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监查督导、多措并举,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针对市场主体在监管执法方面反映较为突出的随意检查、无实质内容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金凤区司法局紧扣重点整治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积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通过要求涉企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自纠、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化投诉举报通道、清理涉企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梳理信访、投诉和新闻舆论件等形式全面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探索实行“监督+服务”模式,指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从政策、监管、服务等方面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

坚持协同一体、久久为功,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规范执法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遵循“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各执法部门将执法信息公示贯穿到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和结果信息等,确保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及执法公示率达到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综合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做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装备配备,强化基础保障,每年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落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行“专业化”监管和案件审核全要素覆盖,健全完善法制审核机构,选优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实行行政执法案件分级审核把关。各执法单位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选优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实行行政执法案件分级审核把关,对重大执法决定由法规科组织案件审议委员会实行集体讨论,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目前,金凤区各执法单位共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8名,人社局、综合执法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设置法制审核机构。

坚持规范保障、提升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金凤区司法局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启用“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人员建设,执法监督工作力量得到显著加强。根据司法厅要求完成2023年度金凤区执法证清理和年检工作,共年检186件执法证。金凤区现在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9个,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347名,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10名。进一步明确“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要求,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柔性执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金凤区司法局指导督促金凤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包容免罚清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和“首违不罚”工作,积极探索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模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各执法单位逐步建立免罚清单、免责清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面向社会聘请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发挥监督员的特长、职业优势,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发挥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前哨作用。通过开展执法监督活动,让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深入行政执法一线,熟悉行政执法业务,掌握一线行政执法动态,积累行政执法实践经验,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质量,同时也将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协调服务结合起来,推动行政执法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扎实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金凤区司法局将持续做好推进《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及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各项工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金凤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

初审:何建亮

终审:崔晓晓

编辑:吴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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