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55号)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的《广州市数据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数据条例》的决定
(2025年1月12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数据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激活数据宝库——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制定《广州市数据条例》答记者问
《广州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1月29日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1月12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条例》聚焦于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建立行业数据交流机制,促进数据要素流动,赋能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高质量发展。在《条例》公布之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广州市在2022年出台了《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后,现在又制定《条例》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法工委负责人:数字时代,数据如同水电煤一样,是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城市发展的新型生产要素,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近年来,广州持续在数据制度建设、生态培育、安全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广州数据交易所挂牌成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取得一定突破。但是,在聚焦让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赋能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如各部门“数据孤岛”问题突出,多头重复采集现象依然存在;数据要素市场还处于“无序生长”状态,随意收集、不当使用、违规窃取个人数据的事件频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交易等新业态以及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新主体加速涌现,但管理制度仍不够健全。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着力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建立行业数据交流机制,最大限度促进数据要素流动,为数据要素优化配置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条例》在开发运营公共数据资源方面有什么亮点?
法工委负责人: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条例》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了针对性规定:
一是实行公共数据目录管理制度。明确市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制定本市数据采集责任清单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办法。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编制办法制定本机构数据采集责任清单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
二是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规定市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统一通过城市大数据平台开展公共数据的归集、共享、开放等工作,并推动本领域垂直业务系统的公共数据通过城市大数据平台回流至各区及有关基层单位使用。
三是促进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要求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制定公共数据年度开放计划和开放目录,及时更新、维护、管理其开放的公共数据,向社会提供公共数据开放服务时不得设定歧视性条件。
四是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明确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公共数据运营机构负责搭建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向数据处理者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和公共数据资源。数据处理者通过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实施数据开发利用,应当遵守公共数据运营管理合规审查、安全审查、算法审查等相关规定,符合约定的用途、范围、方式、期限等,并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记者:如何推动数据交易,《条例》有哪些措施?
法工委负责人: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引导数据流通交易,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条例》作了以下规范:
一是明确数据交易规则。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合法处理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定价,通过数据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或者自行交易。要求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通过数据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二是完善数据交易场所服务。规定数据交易场所为数据交易提供相应基础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管数据交易,制定数据交易、结算、争议解决、信息披露、安全保护等业务规则,提供公平有序、安全可控、全程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
三是健全数据要素统计核算和评估考核制度。明确市人民政府及统计等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数据要素配置的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和评估评价指南,评价各行政区、功能区、行业领域内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数据管理和发展工作评估机制,将公共数据管理和发展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是制定禁止交易清单。规定数据产品和服务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损害个人、组织合法权益,或者未经相关合法权利人授权同意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情形的,一律禁止交易。
记者:在支持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条例》有哪些具体举措?
法工委负责人:发展数据产业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举措,为推动数据产业链做优做强,《条例》从以下五个方面支持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制定数据产业扶持政策。要求发展改革、数据、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地方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制定数据产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性措施,从资金、投融资或者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推动建设行业数据空间。明确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可以建设安全可信的行业数据空间,促进行业数据流通融合,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算法、算力等资源。
三是培育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培育和规范数据公证、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解决、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
四是编制数据要素应用项目推荐目录和应用场景需求清单。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需要,提出数据要素应用项目推荐目录和应用场景需求清单,培育数据应用的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
五是促进数据技术研究和创新。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数据等部门应当推动数据处理、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数据技术研究和创新,培育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
记者:根据国家对南沙的定位,《条例》对南沙发展数据产业提供哪些支持和保障?
法工委负责人: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政策支持,是推动区域数据流动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理想试验田。《条例》设专章保障南沙发展数据产业,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支持先行先试。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南沙在数据要素流通、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产业发展等领域先行先试,推动南沙数据改革和开发合作。要求南沙区人民政府完善数据基础设施,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加强与港澳数据交流合作,促进数据高效、有序流动。
二是打造数据产业集群。明确南沙区人民政府应当培育算力、数据算法、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数据类核心产业,培育发展国际数据服务新模式,建设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数据应用和数据产业生态。
三是建设全球数源中心。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南沙探索建立以数据发布、数据控制、数据收益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规则体系,推进在进出口商品监管、市场监管、信用体系等领域开展全球溯源辅助应用。
四是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创新应用试点。规定南沙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以及面向企业的数据跨境安全管理指导机制,强化数据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五是打造数据跨境应用场景。明确南沙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南沙与港澳在商事登记、社会信用、社会保险、食品安全、医疗健康、商品溯源、跨境支付等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重点领域建立数据跨境共享互通互认机制。
记者:在筑牢数据安全底线方面,《条例》是如何要求的?
法工委负责人:《条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安全的决策部署,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的框架下,对数据安全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数据处理者的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数据处理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数据安全义务。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二是建立事前风险防范机制。要求网信、公安、数据等有关部门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风险认定工作,探索建立数据相关的新技术运用安全评估机制,防止数据相关的新技术运用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
三是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应急预警、响应、支援处理和事后恢复等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发生数据安全事件,网信、公安、数据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四是完善突发事件中的数据处置管理机制。对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获取的数据,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主体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职责,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或者用于突发事件应对以外的其他用途,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数据进行封存或者销毁等安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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