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外来入侵物种防治与禁渔宣传,贵州志愿者在行动 | 贵州河流日1+2行动第63期回顾

文摘   2024-06-12 07:30   贵州  
“贵州河流日1+2行动”第二季度的主题是“清理福寿螺,我们一起行动”,于是,在清水河、锦江河、严家河等贵州河流附近我们有了好多的巡”螺”队,大家因地制宜开展福寿螺清理水生外来物种防治宣传长江“十年禁渔”宣传等活动,共护河湖生态安全。
▲  贵阳贵安志愿者在花溪河畔清理福寿螺  
▲  花溪河流守护小分队的志愿者在河边巡“螺”
▲  赤水市青年志愿服务联合会志愿者在严家河理福寿
▲  花溪区圆梦爱心社组织志愿在花溪理福寿螺
▲  爱立方社会工作服务社组织志愿者在小车河清理福寿螺卵块
▲  铜仁市阳光志愿者协会在锦江边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宣
▲  省级“青清河”志愿者廖大武向贞丰青年志愿者介绍外来入侵物种知识
▲  茅台集团青年志愿者向钓鱼爱好者宣传禁渔知识

▲  赤水市义工联合会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宣传

▲  仁怀市五马镇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宣传
在主题活动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全省更多的生态文明志愿者用净滩、河湖保护宣传、垃圾分类等生态环保行动守护身边的河流,共同行动,见河见水,守护美丽贵州山川河湖。
▲  松桃县青年突击队巡护松江河
▲  仁怀市五马镇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常态化组织志愿者守护五马河
绿小鸭志愿队在鸭池河边开展昆虫活动记录和发现河边的

▲  西南州中和社工中心组织志愿者打河道垃圾

▲  息烽县河长部门组织志愿者开展河长制及长江“十年禁渔宣传
▲ 赤水市青年志愿服务联合会走进学校开展“变废为宝”活动 
▲  贵阳信息科技学院青志协开展巡林护林活动
▲  黔仁生态等单位在商学院开展的生物多样性图片展及校园水环境主题游园会活动
▲  赤水市义工联合会开展赤水河巡护与净滩活动
根据不完全统计,第63期“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期间共有黔仁生态、贵州省“青清河”保护河湖志愿服务总队、贵阳市花溪区圆梦爱心社、贵阳市花溪区爱立方社会工作服务社、铜仁市阳光志愿者协会、仁怀市五马镇生态环境保护协会、赤水市义工联合会、赤水市青年志愿服务联合会、赫章壹加壹爱心公益协会、花溪河流守护小分队、绿小鸭志愿队、贵阳乐水行团队、安顺乐水行团队、赤水乐水行团队、黔西南州志合志愿服务队、黔西南州益心公益服务中心、黔西南州山东商会、兴义市捧乍商会、茅台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松桃县青年突击队以及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阳信息科技学院、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商学院、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康养职业大学贵州理工学院、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师范学院、凯里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铜仁学院、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赤水三小、贵州华夏骨科医院、兴义市培元养生馆、黔西南蓝天救援队、贵阳贵安河长制办公室、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贵阳生态科普馆、息烽县河长制办公室、贵州科学院草海生态站、兴义市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等单位人员、市民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民间河长、“青清河”志愿者、“小林长”志愿者等1850人次参与,累计投入志愿服务时长4502.06小时,累计巡河里程4514.16公里,捡拾垃圾377.1公斤涉及全省7个市州48个河湖。
↓↓↓ 部分参与团队活动图


为了更美好的贵州山川河流,我们一起继续努力!

除了特别注明外,图片都由参与团队或志愿者拍摄并提供,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若需使用,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



“贵州河流日1+2行动”获得贵州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2023年度全省志愿服务重点项目”扶持。


同时,感谢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农业部农村厅、共青团贵阳市委、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阿拉善SEE两山项目中心等单位为参与志愿者或团队提供支持。




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
贵州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贵州省志愿者协会

统筹协调单位
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


免 责 声 明

任何自愿参与“贵州河流日1+2行动”的个人或团体,请首先阅读下列免责声明,参与活动则视作知晓、同意并遵守下列条款:
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所有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作为“贵州河流日1+2行动”的发起团队或支持团队,仅是为参与者提供环保公益活动参与平台。任何个人或团体自愿参与本活动需自行进行安全风险管理,对自身、所有同行参与者及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参与“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中,因其行为导致第三方人身损害及财产受损,应独立向第三方承担全部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任何个人或团体参与本活动过程中因其行为引起第三方非诉或诉讼索赔事件,该个人或团体应把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所有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排除在任何非诉或诉讼索赔事件之外。

三、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参与“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中,因其行为导致第三方人身损害及财产受损,应独立向第三方承担全部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参与本活动中,因第三方行为导致其人身损害及财产受损,应独立向第三方主张全部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所有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如因参与活动之个人或团体之行为侵害他人权益而导致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对外承担责任的,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有权向该个人或团体进行追偿。

六、任何个人或团体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自身行为等导致其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自行承担,与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无关。

特此声明!

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5日更新

贵州河流日1+2行动
2019年3月22日联合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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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仁生态
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简称黔仁生态)是一家在贵阳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黔仁生态致力于搭建公益平台,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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