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河流日1+2行动”获得贵州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2023年度全省志愿服务重点项目”扶持。
同时,感谢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共青团贵州省委、共青团贵阳市委等单位为参与志愿者或团队提供支持。
免 责 声 明
一、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参与“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中,因其行为导致第三方人身损害及财产受损,应独立向第三方承担全部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任何个人或团体参与本活动过程中因其行为引起第三方非诉或诉讼索赔事件,该个人或团体应把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所有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排除在任何非诉或诉讼索赔事件之外。
三、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参与“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中,因其行为导致第三方人身损害及财产受损,应独立向第三方承担全部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参与本活动中,因第三方行为导致其人身损害及财产受损,应独立向第三方主张全部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所有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如因参与活动之个人或团体之行为侵害他人权益而导致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对外承担责任的,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有权向该个人或团体进行追偿。
六、任何个人或团体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自身行为等导致其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自行承担,与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无关。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