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科普宣传片
▲ 2024年7月14日,黔仁生态组织青山再生水厂参观活动
本次主题活动中的环保设施是广义概念,指单位或个人为达到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要求,采用建筑、工程等专业手段,对环境进行保护、治理和修复所配置、安装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如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等。
常态化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措施,通过公众的亲身体验,让公众实地了解环保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信任度,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其中,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参与者、贡献者。
环保设施的定义与开放的意义
2024年7月至9月,“贵州河流日1+2行动”2024年第三季度将以“探索绿色之源,走近身边的环保设施”为主题,黔仁生态在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团省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省志愿者协会等单位指导下,邀请全省志愿者小伙伴在开展常规巡河护林、净滩、生态文明宣传等活动的同时,因地制宜开展环保设施主题科普宣传、环保设施打卡、环保设施参观活动等活动,全民参与,共建美丽中国。
特别提醒:所有活动参与团队和人员务必秉持安全第一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风险管理,最大限度保障所有参与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各地志愿者小伙伴可以选择下列一项或多项活动参与,也可以自行设计和组织相关主题活动。
一、发现身边的环保设施
邀请小伙伴们通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地图应用、实地观察等多种形式去发现身边的环保设施,加深对身边环保设施的认知。
“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
二、环保设施打卡
打卡活动照片或举牌照在线提交地址:http://lxi.me/nftxo
三、绘制身边环保设施分布图
环保设施分布图在线提交地址:http://lxi.me/nftxo
四、组织环保设施参观活动
邀请小伙伴们因地制宜、就近就便组织环保设施参观活动,引导更多人走近环保设施,了解身边环保设施。
(一)“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参访
小伙伴们可以访问“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了解身边都有哪些指定开放的环保设施,然后根据要求预约和参访。
“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
▲ 2024年8月15日,赤水市义工联合会组织环保设施参观活动
(二)其他环保设施参访
身边没有指定开放单位的小伙伴,可以根据所在县市、乡镇、村寨因地制宜组织身边环保设施的参访活动,如人工湿地、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设施、水源地保护设施等。
▲ 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五、我们一起给环保设施开放提建议
邀请小伙伴根据自身情况,一起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提建议,助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组织工作。
在线提交建议地址:http://lxi.me/nftxo
六、组织环保设施开放主题示范活动
黔仁生态将牵头与共建伙伴、各地小伙伴一起因地制宜组织“探索绿色之源,走近身边的环保设施”主题示范活动,为市民了解本地环保设施提供参与平台。
▲ 2024年8月23日,“垃圾的前世今生”环保体验活动
01
海菜花计划V2.0—风险管理专项小基金资助
02
活动指导手册领取
03
海菜花计划V2.0—生态保护专项小基金
04
志愿服务时长录入
05
活动咨询
“贵州河流日1+2行动”获得贵州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2023年度全省志愿服务重点项目”扶持
同时,感谢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共青团贵阳市委等单位为参与志愿者或团队提供经费支持。
“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组织单位
免 责 声 明
一、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参与“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中,因其行为导致第三方人身损害及财产受损,应独立向第三方承担全部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任何个人或团体参与本活动过程中因其行为引起第三方非诉或诉讼索赔事件,该个人或团体应把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所有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排除在任何非诉或诉讼索赔事件之外。
三、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参与“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中,因其行为导致第三方人身损害及财产受损,应独立向第三方承担全部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参与本活动中,因第三方行为导致其人身损害及财产受损,应独立向第三方主张全部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所有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如因参与活动之个人或团体之行为侵害他人权益而导致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对外承担责任的,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有权向该个人或团体进行追偿。
六、任何个人或团体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自身行为等导致其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自行承担,与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无关。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