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1月7日18时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1月6日,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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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7日开始,我省地面气压场转弱,受偏南风持续影响,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全省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防联控机制,为减轻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沧州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1月7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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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邢台生态环境发布、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编辑/王丽
校对/张亚微
责编/贾阳阳
监制/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