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家割腕自杀,送医院抢救又跳楼身亡,家属索赔237万元,法院判了

文摘   2024-09-12 16:43   广西  

12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一中院”)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人格权保护审判白皮书》。这份白皮书回顾了该院近四年来的人格权案件审理情况,并结合十件典型案例,展现了当今社会人格权保护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一起因医院安全保障责任引发的生命权纠纷备受关注。

2020年7月,李某某因自杀割腕受伤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在7月3日被转入普通病房后,李某某却被发现坠楼身亡。李某某的亲属认为,医院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共计237.79万元的损失。

家属指出,李某某自杀未遂后再次自杀,表明她的精神状态极为不稳定,医院作为医疗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未能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案件在一审法院审理时,法院认为,李某某因割腕自杀未遂而住院,医院对她的照顾理应比普通病人更加细致周全。

然而,医院在将李某某转入普通病房后,没有采取额外的措施进行特殊护理,也未及时发现她离开病房,最终导致了坠楼悲剧的发生。因此,法院认定医院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部分责任。

然而,法院同时指出,李某某的坠楼自杀行为是她主观追求死亡的结果,她自己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绝大部分的责任。因此,一审判决医院需承担15%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356,136.45元。

尽管一审判决医院承担部分责任,医院对此仍不服,选择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与一审判决不同的裁定。

上海一中院认为,李某某的死亡是由她自主选择自杀导致的,医院已尽力履行其作为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的职责。

医院并非精神病专科医院,无法对李某某的精神状况进行专业防范,只能在生命救治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护理。与此同时,医院的设施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事发地点的窗户上安装了限位器和防护栏,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此外,医护人员按规定每小时巡视病房,符合护理分级制度的要求。医院已经明确医嘱家属24小时陪护,家属在陪护过程中睡着,也应承担监管疏忽的责任。

因此,法院认为,医院在此事件中已尽到了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李某某的死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考虑到医院自愿补偿李某某家属3万元,法院最终准许了这一决定,改判医院无需赔偿,只需支付这笔补偿金。

白皮书显示,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上海一中院共审理了2112件人格权纠纷案件,其中有1734件已作出实体判决。数据显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纠纷占比最高,达到了78.95%,这表明与人们生命与健康直接相关的案件仍然是诉讼的主要领域。

紧随其后的是名誉权纠纷,占到了15.16%的比例,这类案件中尤以公众人物涉诉最为常见。

艺人、作家、学者以及网络“大V”等公众人物,因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纠纷走上法庭的案例占到了约10%。这也反映出,随着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公众人物在网络环境下的权益维护已成为法律保护的重点。

近年来,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和网络技术的普及,人格权案件呈现出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白皮书指出,除了传统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案件外,祭奠权、性自主权、生活安宁权等新型人格权益正逐渐成为法律保护的重点领域。

尤其是网络环境下,精神性人格权的维权案件急剧增加,成为法院审理的主要挑战之一。网络暴力、网络隐私泄露等行为,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精神健康,还极大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个人权利保护,成为司法系统亟需面对的难题。

新闻发布会上,上海一中院还播放了一部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的短片,引发了人们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广泛关注。

短片讲述的是刘女士因为经常接到不明来电和短信,怀疑某购物APP泄露了她的个人信息。于是她起诉该APP的经营公司,要求提供其个人信息的收集、披露及处理方式等66项详细信息。

然而,在审理中,上海一中院发现刘女士的主张大多是基于推测,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公司存在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相反,APP经营公司能够对其隐私政策中的规定做出合理解释,说明其在合法范围内收集并保护用户信息。

最终,法院驳回了刘女士的上诉请求,判定该公司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面已依法履行了相关义务,同时强调了个人信息知情查阅权的合理限度。这一案件是《民法典》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上海首例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查询权的案件,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格权保护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侵权行为的复杂化、新型人格权益的涌现以及网络环境下的权益争议,都对法院的审判提出了新的要求。

白皮书特别提到,法院未来将进一步完善人格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尤其是在处理网络环境下的精神性人格权案件时,将采取更为综合的法律手段,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上海一中院还将加强公众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在享受科技进步和网络便利的同时,能够依法合理维权。

通过发布《人格权保护审判白皮书》,上海一中院不仅总结了近年来的审判经验,也为未来应对更为复杂的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保护公民的人格权,如何在侵权行为层出不穷的环境下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是司法系统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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