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百问百答(三)

政务   2024-11-08 17:12   河南  

01
1.对于极端不配合和确实无法联系到的农户,在排查时如何把握?

答:尽量争取配合或取得联系,实在联系不到或确属极端不配合的,据实说明备注即可。

02
2.全体农户排查过程中,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户主和成员不在同村”等情况,该如何把握?

答:沿用建档立卡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经验做法,原则上以户籍为依据,统筹考虑实际居住情况和家庭成员共享收支情况,进行排查核实,避免出现人员重复或人员遗漏。

03
3.空挂户或失联户这种情况怎么核实,系统如何操作?

答:有房、有地、有农户身份,这三个要素都没有的,原则上不属于本村的农户,村级研判后从系统删除。系统整户删除可以选择以下选项:1.整户户籍迁出(不含易地扶贫搬迁);2.易地扶贫搬迁迁出本村;3.查无此户(变更时间默认当前);4.合户;5.整户销户(死亡、收监等);6.其它(输入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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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级管理员账号无法进行入户排查工作,因为手机号已实名登记为村级管理员,无法再登录为排查员?

答:如果村级管理员同时也是排查员的,不能使用同一手机号码,需使用不同的手机号码设置为排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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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级排查员最多可以设置多少?每个排查员分的户数是无限制的吗?

答:系统自动计算排查员设置数量。系统按照每个排查员每天排查10户、排查时间为10天,预设了每个排查员最多可排查100户。(“预置的村农户数”÷100后取整,除不尽的+1,如:504户计算方式为504÷100,取整数5,然后+1,共6个排查员)。每位排查员分的农户数没有限制。

来源:济源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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