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吕四海鲜市场及全体水产经营者的良好形象,打造诚信消费、放心消费区域品牌,现就有关事项致信如下:
一、水产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持照经营、诚信待客、文明服务,接受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二、即日起由吕四港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水产诚信计量治理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水产路区域检查执法、计量器具管理、消费纠纷现场调处、计量宣传等工作。
三、水产路区域流动摊贩须进入正规的交易市场或商业街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劝阻无效、违法违规的流动摊贩,依法查处、严肃处理。
四、即日起在吕四港镇水产路水产经营者中推广实行电子计价秤“六统一”管理:一是统一配置。吕四港镇人民政府将集中购置具备防作弊、防拆封功能的电子计价秤(包括台秤和落地秤两种规格),水产经营户在缴纳设备押金后可无偿使用。今后吕四港镇人民政府将以多种形式倡导消费者到使用统一配置的电子计价秤的市场主体进行消费。二是统一检定。专班将对统一配置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登记造册,并协调联系启东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按时定期申报强制检定。三是统一管理。专班对统一配置的电子计价秤实施日常管理,督查经营户履行诚信计量主体责任,对使用非统一配置的电子计价秤的商户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开展监管执法。四是统一维修。由专班对出现故障的电子计价秤统一送修,经营户不得私自将电子计价秤送修。送修期间,由专班为送修经营户提供替代设备。对于非因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造成设备损坏的经营户,应当赔偿损失;若发现经营户故意破坏统一配置的电子计价秤的,专班将双倍收缴设备押金。五是统一标识。按照电子计价秤“一秤一码”监管要求,将专属二维码张贴在统一配置的电子计价秤指定位置,方便消费者扫码评价,参与监督。六是统一轮换。由专班按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频率对统一配置的电子计价秤在经营户之间实行轮换并登记,经营户不固定使用同一台电子计价秤。
五、水产经营者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应当依法明码标价,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不搞任何形式的模糊、虚假计量。不使用未依法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擅自改动计量器具、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利用计量器具进行计量作弊、缺斤短两,欺骗消费者。严禁销售商品时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六、监管部门将在吕四港镇水产路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和投诉举报热线83412345,鼓励消费者在交易后使用公平秤进行复称,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水产路计量违法行为线索,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违法行为经立案查处的,依法实施奖励。对存在计量违法行为的水产经营者,一经发现并调查属实的,将通过户外媒体、互联网媒体等渠道公开进行曝光。
七、对涉嫌违法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
来源: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