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旅游市场营商环境,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司法局选编了一批典型案例,供大家参阅。
2023年5月,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19.9元的价格,招徕组织百余名老年旅游者参加“某某地一日游”,并向老年旅游者赠送礼品。旅行社为弥补前期亏损,在旅游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并与相关经营单位约定收取“人头费”或者“购物返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老年人逐渐将旅游作为休闲的主要方式,部分旅行社以低价旅游和赠送米油等生活物品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后通过在旅游行程中说服老年人购买营养品、保健品甚至投资房产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游体验差、纠纷多。甚至一些不法分子以充值送旅游、承诺高额投资回报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广大老年朋友要增强警惕意识,坚决抵制打着“免费旅游”的名义向老年人推销产品的行为,降低资金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