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激励学生奋发有为、立志成才,毕业后投身基础教育工作,学校自2014年开始设立首都师范大学“红烛学生奖学金”,按照《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红烛学生奖学金”管理和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24年度“红烛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1.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和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中符合参评条件者均可申报。
2.每年奖励10人,每人3500元。
二、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志愿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服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表现;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三、评选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根据评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见第四项材料清单)上交至院系负责人。
2.院系评选。各院(系)按照分配方案(附件2),对本院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申请进行审核、评选,按照分配名额遴选推荐学生参评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和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等相关单位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各院(系)上报的候选学生进行差额评审,最终确定10名获奖人选并公示。
四、报送材料清单
1.学生个人申报材料
(1)《首都师范大学“红烛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个人情况介绍(1000字左右)
(3)电子版个人生活照片一张
以上材料由学生个人填写,根据学院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交至院系负责人。
2.院系报送材料
(1)院系评审小组名单
(2)评审结果公示
(3)候选学生个人申报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请于10月23日前提交,本科生候选人电子版材料通过学工系统报送,纸质版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提交至本部主楼209室马丽娜老师处;研究生候选人电子版材料请通过办公系统报送至孙婧一老师处,纸质版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提交至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220室。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 :马丽娜 68902256
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孙婧一 68903819
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联系人:葛新浩 68902863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红烛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4年度“红烛学生奖学金”名额及学生类别分配表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