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文摘   2024-11-22 19:50   江西  



首都师范大学


第六届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寒假社会实践



青春追梦·资助护航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广大受助学生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提升资助育人工作实效,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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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青春追梦·资助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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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2.首都师范大学“励志人物”和“自强之星”获得者;

3.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习成绩优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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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励志守信,感恩奉献;

2.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志愿参加资助政策宣传;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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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学校在全体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中,选拔和资助100名“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寒假期间赴高中母校或深入家庭所在乡镇村等基层单位宣传党和国家资助政策,以及学校奖助体系和招生政策,通过讲述自己在资助政策关怀下励志奋斗的大学故事,感染和鼓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敢于克服困难、勇于追逐青春理想。

学校将对每名“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提供800元的资助金,并开展实践成果答辩验收,评审出一等奖2名,将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二等奖3名,将给予1500元/人的奖励;三等奖5名,将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学生参与2025年北京市“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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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流程

1.学生报名(11月21日至27日)。学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第六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申请表》(附件一)和《首都师范大学第六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院(系)汇总表》(附件二),提交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院(系)评审推荐(11月28日)。各院(系)根据学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和能力审查,并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8%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附件三),并于11月28日17:00前将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校本部主楼209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学生工作部玉苏甫江办公系统。

3.学校审核(11月29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报送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人选,并在学生工作部主页公示审核结果。

4.聘任及培训(12月9日至20日)。学校为选聘学生颁发“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书,进行资助、招生政策和演讲技巧培训。

5.活动实施及实践报告撰写(2025年1月8日至2月19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假时间回访母校或返乡开展实践,向中学生或乡里村民宣传党和国家资助政策、我校奖助体系和招生政策等,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吸引优秀生源,通过自身励志事迹鼓舞更多困难生励志奋斗。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按要求撰写实践报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四)。

6.提交报告(2025年3月10日前)。参与活动的学生须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社会实践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35@cnu.edu.cn,邮件主题请以“院(系)-姓名-大使报告”格式命名。

7.总结评审(2025年3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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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提高安全保护意识。学生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学生组成实践小组共同开展活动,确保人身安全。院(系)应与实践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学生的活动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2.真学习真实践,注重资料收集保存。学生实践过程中要切实深入中学和基层单位开展实践,在实践中了解社会、锻炼自己,要讲究活动实效,将政策宣讲到位,做好活动记录和活动照片、视频等材料的收集整理,诚信认真地撰写实践报告。

3.加强指导,提升实践育人效果。各院(系)应做好寒假社会实践动员,帮助学生明确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突出实践育人的作用,给予学生必要的方法指导,提升社会实践效果。


  联 系 人 :玉苏甫江

  联系电话:68907394

附件一:首都师范大学第六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申请表.doc

附件二:首都师范大学第六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院系汇总表.xlsx

附件四:首都师范大学第六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寒假社会实践成果报告.doc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相关附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21日



首都师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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