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思沁高娃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乌拉特后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7人,出席本次会议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乌拉特后旗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市人大代表述职,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辞职事项。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1月26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昌为旗人民法院审判员;
九梅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乌恩其辞去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6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和本人因工作调整提出的辞职请求,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乌恩其辞去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呼德尔夫辞去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6日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本人因工作调整提出的辞职请求,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呼德尔夫辞去乌拉特后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乌拉特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记 者:张鼎晖
编 辑:李 琰 米 乐
审 核:刘冠骏
监 制:娜仁图亚
总监制:戴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