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位于“塞外江南”——伊犁,是教育部、江苏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0年,除师范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全部并入新疆学院(新疆大学前身),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现有18个教学单位,57个本科专业,涉及10个学科门类。现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法学、教育学、化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新闻与传播、法律、旅游管理、教育硕士和体育硕士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49个二级学科(专业领域)。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数学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哈萨克语言)1个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物理学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生物科学、应用化学、应用物理学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法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化学、应用物理学、学前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哈萨克语言)、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音乐学、广播电视学、环境科学、旅游管理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幼儿园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经济法学、幼儿园课程、复变函数、近世代数、心理学、中国画技法、物理化学、经济法学、声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现有教职工1378人,其中专任教师1050人。教职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188人,硕士研究生学历800人,在读博士115人;高级职称311人、中级职称415人。另有兼职教师290人、“银龄计划教师”33人。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455人,其中本科生23817人,硕士研究生1638名。有成人学历教育学生5079人,成人非学历教育学生3667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三)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1.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以上等;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负责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等;或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的人才等。2.优秀团队:团队带头人达到学科带头人要求,团队成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具有正高级职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3项以上;或服务于区域能力强劲,成果突显者;或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的人才等。具有副高级职称,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或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或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等。优秀青年教师指在校外全日制取得博士学位者,但不包含我校在职教师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要求优秀青年教师第一层次在45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第二、三、四层均在40岁以下。基本待遇: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础津贴、进修学习等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用按照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具体情况,可同时依据相关成果享受以下待遇之一:(1)特殊人才
相关待遇采取一人一事一议协商而定。
(2)学科带头人、优秀团队
学科带头人:一次性提供80万元安家费(税后),享受100万元/年生活津贴(享受3年),科研经费面议。妥善解决配偶工作、科研平台等事宜。
优秀团队成员:根据其标志性成果按优秀教授(其他正高级人员)、学术骨千或优秀青年教师的相关待遇执行。(3)优秀教授。一次性提供70万元安家费(税后),享受40万元/年生活津贴(享受3年);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0万元,文科25万元。(4)学术骨干。一次性提供60万元安家费(税后),享受30万元/年生活津贴(享受3年),入职两年内兑现教授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40万元,文科20万元。1.第一层次。一次性提供35万元安家费(税后),享受5万元/年生活津贴(享受3年),给予住房补助56万,入职两年内兑现副教授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2.第二层次。一次性提供25万元安家费(税后),享受4万元/年生活津贴(享受3年),给予住房补助56万,入职两年内兑现副教授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3.第三层次。一次性提供15万元安家费(税后),享受3万元/年生活津贴(享受3年),给予住房补助56万。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4.第四层次。一次性提供10万元安家费(税后),享受2万元/年生活津贴(享受3年),给予住房补助56万。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5万元。(二)科研保障。我校将根据学术和科研需要,提供较为完备的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为学术研究和科研攻关提供支持。此外可申请学校博士科研项目,所在学院学科、平台等项目,以及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各类科研项目。(三)职称评审和培养。我校实行自主职称评审,博士入职期满一年,即可参加副高级(副教授)职称评审。同时学校还将利用自身优势,全力做好青年博士的培养工作,积极通过援疆计划和对口支援政策,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前往疆外高校开展访学、交流等工作。(一)符合条件的,学校推荐申报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每人每年可给予20-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免税,自治区拨款)和最高30-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培养周期为3年)。(二)妥善解决配偶工作,以及安排子女入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就读等,如有其他相关需求,学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一)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按照“绿色通道”引才。(二)其他流程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三)有意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可证明个人学术、科研成果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学校组织人事部联系人邮箱内,我校将于1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结(简历中所涉及的有关于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奖励、科研成果需有相关证明材料)。(四)我校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并与应聘人商议达成一致协议后,将签订书面工作协议,同时办理入职手续。(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编号码:835000);学校组织人事部联系人:朱朕;联系电话:0999-8120454邮箱号码:ylsfxyzp_116@126.com附件: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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