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寻保传”|“检察蓝”助力守护文化根脉

文摘   2025-01-22 16:41   陕西  



泾阳地处泾河以北,嵯峨山以南,为“八百里秦川”的腹地。据《陕西省志·行政建置志》记载,泾阳始建于战国晚期,泾阳一词最早见于《诗·小雅·六月》“侵镐及方,至于泾阳”,古以水之北为阳,故命为泾阳,有着“关中粮仓”和“关中白菜心”的美誉,迄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当地人文底蕴深厚,文物古迹荟萃。泾阳县是中国古代四大民间传说《柳毅传书》的发生地,拥有保存最完整的拦河大坝郑国渠首遗址、唐十八陵中的宣宗贞陵、德宗崇陵,纪念唐代著名悟空禅师而修建的唐悟空禅师塔等。



近年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路径,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办理文物保护领域案件7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磋商1件,其中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


党建引领业务 传承红色印记


云阳镇,关中平原上一个普通小镇,西安事变后红军主力各部南下关中,前敌总指挥部进驻云阳镇。云阳是中国工农红军请缨杀敌的会师地,是红军改编为八路军誓师抗日的出发地。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依托红色资源优势,将红色基因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在开展 “寻保传” 专项活动中,组织检察干警走进云阳红色记忆展馆,学习抗日武装力量的光辉历史及红军改编等史料,领会八路军抗战精神内涵,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把政治忠诚、为民初心融贯于检察履职,转化为奋斗拼搏的力量。针对云阳烈士陵园未按时开放、陵园门前杂草丛生等问题,泾阳县检察院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联络机制,并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加强军地协作 凝聚保护合力


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泾阳县检察院在办理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案件中,不是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主动与军事检察院、省市院、地方政府以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

针对泾阳县烈士陵园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与社会公墓未分建、公墓祭扫车辆随意进出等,严重影响烈士陵园肃穆问题,通过组织多部门召开听证会共商解决方案,推动泾阳县烈士陵园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整改,助力烈士陵园全方位提档升级,极大地丰富了党史学习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资源。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13项保护措施,形成红色资源长效保护机制。


运用检察之力 守护唐陵根脉


唐陵集中反映了唐王朝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状况,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和文化底蕴。泾阳境内大唐德宗皇帝李适崇陵和大唐宣宗皇帝李忱贞陵,崇陵位于嵯峨山南麓,贞陵位于北仲山南麓,崇陵和贞陵均依山为陵。

泾阳县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以检察之力守护唐陵文化根脉。针对唐崇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存在的非法养殖、危险骑行和焚烧等污染等行为,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做好文物管理、修护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针对唐贞陵文物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倾倒垃圾行为,积极与公安、文旅部门对接,及时查明案件事实,并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保护治理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办理的“督促保护唐崇陵行政公益诉讼案”在2024年陕甘宁三省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上被发布为典型案例。


保护世界遗产 彰显检察担当


郑国渠首遗址位于陕西省泾阳县王桥镇上然村北,建于公元前246年,是迄今发现时代最早、保存最完整的拦河大坝,系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成功申遗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泾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保护世界文化遗产,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力求在审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最大限度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同时坚持以“诉”的确认维护法律权威,确保受损文物、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与县文旅局就郑国渠首遗址保护问题召开专门会议,会签保护协作长效机制,凝聚协同保护合力,共同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下一步,泾阳县检察院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殷殷嘱托,进一步落实落细省、市院安排部署的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积极构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协同保护文物文化遗产新格局,以“检察蓝”倾力守护厚重“古色”,为推进中华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泾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作者:王启蓉

编辑:王梅

审核:孙媛  尚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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