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紧盯社区矫正漏点 助力辖区和谐稳定

文摘   2024-12-12 16:53   陕西  




“检察官同志,你说我到底应该在哪里接受社区矫正?”12月4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丁丁(化名)存在漏管,遂对其进行走访谈话。






基本情况

丁丁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外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指定泾阳县社区矫正机关对其监管,但泾阳县社区矫正机关以其户籍所在地及经常居住地均不在泾阳辖区为由拒绝接收。因丁丁的社区矫正地存在争议,造成其一直处于漏管状态。



公开听证

为有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司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做好检务公开,12月12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丁丁社区矫正地存在争议一事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对矫正对象的调查情况及审查意见,认为丁丁因家庭问题无法回到户籍所在地家中居住,其至今已长期在泾阳县其母亲家生活,因此在泾阳辖区矫正更有利于其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社区矫正机构阐述了当初拒绝接收的依据,强调其在社区矫正监管与矫正效果方面的考量。


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分别从法律适用、人权保障、社会效果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认为社区矫正机构应严格依法执行接收程序,但在特殊情况下也需综合考量个体差异与社会风险的平衡,确保法律的严肃性与人性化执法得以兼顾。


经听证会评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提议,建议在泾阳辖区接收丁丁进行社区矫正。


此次公开听证会为解决社区矫正接收难题提供了公开透明的平台,彰显了检察院在司法活动中的监督职能与社会责任,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要旨“能听证、尽听证”的要求,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工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也为促进泾阳平安建设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泾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作者:王媛  编辑:王梅

审核:蒙伟 尚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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