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亿!刚刚,房地产重磅!

政务   2024-10-17 19:36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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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住建部发声,信息量巨大!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10月17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 亿。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将所有房地产合格项目都纳入“白名单”,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会上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迅速行动,抓存量政策落实,抓增量政策出台,打出一套组合拳,推动市场止跌回稳。


“组合拳”怎么打?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


  • 四个取消


充分赋予城市政府调控自主权,城市政府要因城施策,调整或取消各类限制性措施。主要包括限购、限售、限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 四个降低 


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降低了首付比例,统一首套、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到15%;降低存量贷款利率;降低“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税费负担。


  • 两个增加

一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二是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 亿。



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



倪虹表示,将通过货币化安置房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调查显示,仅在35个大中城市,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就有170万套,其他城市也有改造需求;全国需要改造的危旧房有50万套。这次提出的新增实施100万套主要针对条件成熟、通过加大政策力度可以提前干的项目,主要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将更有利于群众和自己意愿选择合适方式。


倪虹还表示,去年开始,住建部已经充分赋予各个城市房地产调控的自主权。四个一线城市在9月底分别调整了房地产限购措施,其中北京、上海是放宽限购条件,广州是全面取消,深圳是部分取消,这也充分体现各城市因城施策,自主决策。



财政部:允许地方发行专项债



10月17日,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项政策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在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地方安排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

金融监管总局表态:资金拨付要“能早尽早”



10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我们正在全力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城市协调机制作用,优化‘白名单’管理,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在具体措施上,肖远企做了具体介绍:


一是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


肖远企表示,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原则上都通过“白名单”机制运行管理。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机制建立半年多时间,经过各方努力,现已探索积累了一系列好的做法和经验。目前城市协调机制已经在政府协调推动、金融融资支持、司法执行保障方面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通过纳入“白名单”,房地产项目管理更加规范,融资更加便捷快速,更有利于项目建成交付和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肖远企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讲解:广东珠海的一个住宅项目,前期已售出了部分房屋,但因多种原因处于停建状态,在城市协调机制的协调和推动下,项目问题得到解决,纳入了“白名单”,某大型银行珠海分行对这个项目新发放贷款6亿元,项目迅速实现封顶,配套设施也同步建好,实现了及时交房,购房人信心大幅提升,成为珠海市的畅销楼盘。


“目前,把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按照‘白名单’机制管理的条件已具备,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按‘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肖远企表示,在流程上,按照需要可以采取审核和备案两种方式:审核方式是指房地产项目公司通过现有的流程提出申请,城市协调机制审核后将项目纳入“白名单”获得融资;备案方式是指房地产项目公司直接与金融机构对接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按常规开发贷款条件流程进行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审批放款,向城市协调机制备案后将项目纳入“白名单”。


二是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


肖远企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各家银行在现有工作专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逐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各城市协调机制也要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加大问题项目修复解决力度,落实贷款发放条件,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审核与发放。原则上,若有关条件和要求没有发生变化,对于已进入“白名单”的项目,银行就应做到“应贷尽贷”。


三是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


目前,商业银行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房地产项目公司,并直接受托支付到材料商、施工方等上下游企业。肖远企表示,今后,商业银行可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至用款对象。


“这样做的好处是,贷款资金可以快速、及早发放到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公司的账户上,提早支付上下游企业资金,提早使项目能开工建设。由于这些贷款资金是进入专门监管账户,专款专用,不会被挪用,将全部用于房地产项目建成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肖远企认为。


肖远企还披露了商业银行“白名单”房地产项目最新贷款发放情况。截至10月16日,“白名单”房地产项目已审批通过贷款2.23万亿元,并预计到2024年底“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将翻倍,超过4万亿元。


“为做好房地产项目融资、保障房屋建成交付,必须持久发力,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肖远企表示。


部分资料来自央视新闻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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