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作用,2024年11月27日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铜公积金委发〔2024〕3号),推出12条公积金优化政策,助力我市房地产业止跌回稳。
一
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保障性住房,不低于购房总价的15%)。
二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多子女家庭或购买“好小区”“好房子”的,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好小区”“好房子”以住建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三
调高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控制上限,借款申请人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控制上限由50%调高为60%。
四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铜仁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面取消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
五
支持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代际互助,职工在铜仁市购房的,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可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及偿还。
六
支持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铜仁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户。
七
放宽租房提取无房认定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工作地(县区域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仅有农村宅基地上自建住房登记的视为无房,可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八
统一租房提取额度标准,全市租房提取金额统一调整为不超过12000元(含)。
九
提高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多子女家庭每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提高到18000元以内。
十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不良记录认定时限,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不良记录追溯时间由5年内改变为近24个月内。
十一
放宽贷记卡透支和授信贷款月负债认定标准,借款人贷记卡透支或授信贷款的剩余本金未偿还金额可不平摊至每月,借款人的月负债以个人信用报告显示的月还款额计算。
十二
放宽“保交楼”项目商品房购房业务受理时限,职工在铜仁市购买“保交楼”项目商品房的,受理时限由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完成时间12个月内放宽到3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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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芬 曹洋 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