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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执行有关工作
【青海】信息变更公示
【江西】产品信息公示
【黑龙江】挂网结果公示
【包头】核验通过名单公布
黑龙江
各相关医药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启动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函》的要求,12月份医用耗材日常挂网企业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将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企业申投诉。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2024年12月份耗材日常挂网】,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2024年12月份耗材日常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2024年12月12日可直接进行交易。
咨询电话:0451-85975635、85975682、18945675851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9日
北京
各有关单位:
本市组织的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采购(以下简称“两类耗材”)首轮期满接续的第一年协议期结束后,按照文件要求,我们组织完成了接续采购周期期内的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及增补中选产品有关工作,根据省际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现就执行两类耗材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第二年协议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年协议期及协议采购量
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为第二年协议期。2024年11月22日至29日医疗机构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报采购需求量的90%即为两类耗材第二年的协议采购量。其中2024年4月30日后已采购使用的中选产品计入第二年协议期。
二、签订三方协议
2024年12月9日至31日,医疗机构、中选企业、中选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使用数字证书集中签订采购协议。对中选后长期不签合同,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将视情节取消相关企业中选资格或按规定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评级。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协议导致协议采购量进度计算可能有误的,后果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其他工作要求
对执行两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接续中选结果第二年协议期有关工作要求及配套措施等与第一年要求一致。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
青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迁移数据信息维护的通知》要求,开展已挂网医用耗材相关数据迁移工作,部分医用耗材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挂网企业等信息发生变更,现将变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qhychc@163.com,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迁移数据。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7:00。
联系电话:0971-6121252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9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江西
各有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除国家赋码范围以外的所有在平台挂网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均需进行贯标对码工作,否则暂停挂网采购资格,完成贯标对码后动态恢复采购资格。
经企业网上申请和初步核查,现公示在我省挂网的国家医保药品医用耗材编码范围以外产品信息(第九批),公示期自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恢复采购资格。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耗材交易结算-网上办事大厅-耗材业务办理查询”页面,新增业务类型“国家医保编码贯标”,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791-88102300(医用耗材)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9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包头
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包头市2024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包药采发〔2024〕4号)文件要求,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于12月2日至12月6日对全市2024年第四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的核验结果进行公示,现将第四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核验通过配送企业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包头市2024年第四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通过名单(见附件)。
二、通过名单中属于首次报名的企业,需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lbzj.nmg.gov.cn/ggfw/hallEnter/#/Index),选择单位业务登录,进行注册,上传信用承诺书通过后,再进行角色认证,认证成功后进入招采企业服务模块,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维护并提交,待企业信息显示通过后,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开通包头配送区域。配送企业可联系生产企业在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同时按照要求将委托配送协议发送至电子邮箱btypcg@163.com,核验通过后方可配送。
三、通过名单中属于系统内已有的企业,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已开通包头配送区域,配送企业可联系生产企业在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同时按照要求将委托配送协议发送至电子邮箱btypcg@163.com,核验通过后方可配送。
四、请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关注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公众号,即可查询相关文件通知及每月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关系核验情况。
联系电话:0472-6185845
联系人:贾荣
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9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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