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文摘   2024-10-23 19:16   黑龙江  

政策通知




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

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PAR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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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申请程序: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按程序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目前涉农专业为48个:种子生产技术、作物生产技术、循环农业与再生资源利用、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园艺技术、植物保护、茶叶生产与加工、中草药栽培、烟草栽培与加工、饲草栽培与加工、农村电气技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棉花加工与检验、休闲农业生产与经营、农资营销与服务、林业生产技术、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木业产品加工技术、草原保护与修复技术、畜禽生产技术、特种动物养殖、宠物养护与经营、蚕桑生产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养殖、航海捕捞、森林消防、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电排灌工程技术、现代灌溉技术、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技术、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水土保持技术、林产化工技术、食品加工工艺、酿酒工艺与技术、民族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粮油和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

目前戏曲表演专业为6个:戏曲表演、戏剧表演、曲艺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戏曲音乐、民族音乐与舞蹈。

除戏曲表演专业外,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不享受免学费政策,其中包括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民族服装与饰品、社会文化艺术、播音与主持等。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不含县城)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申请程序:学校一般在开学后 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受理学生申请接收相关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初审,按程序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 5个工作日的公示。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程序: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负责组织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评审等工作,提出本校当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PAR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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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类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具体包括: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即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突发状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消费和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认定为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发放方式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社会保障卡,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


文章来源:汤原县职业技术学校政教处

执行编辑:海苗苗

责任编辑:王莹玉、王 宇

文章审核:张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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