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6期>检路感悟丨民行检察 与民同行

政务   2024-10-12 20:38   广西  


检路感悟

民行检察 与民同行

《检路悟—我的检察故事》第18期,让我们一起走进港口区检察院干警王其瑶的检察故事——《民行检察 与民同行》。

自2013年6月进入检察院工作,我一直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11年间,怀着对民事、行政检察的深切情怀,在一个又一个案件的办理中,一路见证了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稳步发展,自己也从一名生涩的检务辅助人员成长为一名人民检察官。


守好“最后一道司法防线”
在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中,多次听到当事人说“之前的程序能走的我都走了,现在只剩你们这一关了,希望你们能够帮帮我”。民事、行政检察被称为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最后一道司法防线”。在2022年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中,申请人离婚后被法院判决连带承担其前妻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单独签字借的63万元债务。核实案件材料时,当事人反复向我诉说着房子被迫出卖抵债、工资卡被冻结无法赡养母亲、儿女因为债务纠纷影响学业.....等,且坚称债务是前妻一个人借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个家庭把今后生活的希望全部都寄托在我们的检察监督上,我心理压力陡增,决心一定要查明案件真相。经过全面审查,我发现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错误,结合案件事实并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原判决要申请人连带承担案涉债务不当。同时,我通过裁判文书网全面收集同时期同类案件的判决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支撑了我们的监督意见,最终我们的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当再审宣判申请人不用承担巨额债务连带责任的那一刻,笼罩着申请人一家的阴霾烟消云散,他们的生活又有了新的希望和起点。案件办结后,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既有案件成功办理的喜悦,但更加感慨的是,这也许就是检察监督的意义所在,充分体现“我们办理的不只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的深刻含义。
“小案件”里的“大民生”
除了法律监督外,通过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是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支持起诉工作区别于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以卷宗审查为主,需要检察干警在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并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尽可能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减轻诉累。在今年办理的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中,因案件涉及公司没有为职员缴纳社会保险,导致该职员遗属无法向社保部门申请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案件受理后,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与人社部门、总工会等单位进行座谈,听取处理意见,并全面查找法律依据,确定公司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应由公司承担相关的费用。经过多次与案涉公司进行释法说理,该公司的态度从一开始的借口企业资金困难无法支付,到后来的同意和解承担责任发生转变。在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当事人足额拿到相应的遗属待遇时,我才如释负重,心里想着:我们办的虽然是小案小事,但每次化解矛盾后当事人的一声声感谢和收到的一面面锦旗,心里的成就感也并不亚于把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青春奋斗正当时,韶华不负检察蓝。“民行检察 与民同行”,既是民事、行政检察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主题,更是对民事、行政察工作的完美诠释,我始终铭记于心并践于行。展望今后,我将继续保持初心,通过对案件的高质效办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核:张锡燕

撰稿:政治部

编辑:唐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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