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孙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孙各庄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燕南路、南至东照村的土地,面积约32.4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于昝岗高新区西部用地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大营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枣林庄一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枣林庄一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小刘村、北至枣林庄三村的土地,面积约3.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枣林庄至小刘村段+里长扬水泵站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刘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小刘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高召村、西至枣林庄一村、北至枣林庄三村的土地,面积约1.3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枣林庄至小刘村段+里长扬水泵站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里长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东里长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二街村、南至二街村、西至西里长村的土地,面积约3.4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枣林庄至小刘村段+里长扬水泵站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古庄头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古庄头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蹄湾村、北至黄湾村的土地,面积约0.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马蹄湾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马蹄湾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常庄村、西至古庄头村、北至南董庄村的土地,面积约37.8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常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常庄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南马庄村、西至马蹄湾村的土地,面积约6.6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马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南马庄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十里铺村、西至常庄村的土地,面积约1.2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十里铺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十里铺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至南马庄村、北至南马庄村的土地,面积约11.2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