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刘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小刘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北部,东至高召村、南至赵王新河的土地,面积约1.7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小刘村至雄商高铁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召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高召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南部,东至任召村、南至赵王新河、西至小刘村的土地,面积约2.3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小刘村至雄商高铁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任召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任召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南部,东至大刘村、南至赵王新河、西至高召村的土地,面积约4.4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小刘村至雄商高铁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刘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大刘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南部,东至黄召村、南至赵王新河、西至任召村的土地,面积约0.6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小刘村至雄商高铁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黄召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黄召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南部,南至赵王新河、西至大刘村的土地,面积约3.2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小刘村至雄商高铁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宗佐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宗佐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南部,南至赵王新河、西至大刘村的土地,面积约1.1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用于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小刘村至雄商高铁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苟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辛立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南辛立庄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部,东至杨西楼村的土地,面积约1.6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用于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西延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辛立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北辛立庄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南部,南至容城县、西至容城县的土地,面积约1.0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用于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西延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杨西楼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杨西楼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部,西至南辛立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0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用于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西延工程(一期)项目建设。<span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times new="" span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times"></span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times>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雄州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王槐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西王槐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南部,东至大营村、南至高庄村的土地,面积约10.4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用于白沟国际物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庄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高庄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北部,南至S333省道、北至西王槐村的土地,面积约1.6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用于白沟国际物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雄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营村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大营村村域内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北部,西至朱各庄镇西王槐村的土地,面积约0.7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用于白沟国际物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雄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6日由大营镇人民政府、雄县自然资源局、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告可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o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