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昝岗组团XACR—2024—031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雄安自告交〔2024〕0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和《河北雄安新区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XACR—2024—03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供应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XACR—2024—031 | 44859.91 | 工业用地 | 20年 | 挂牌 | 1990 | 400 |
地上建筑面积 | 不高于89719.8平方米 | |||||
容积率 | 不高于2.0 |
(一)本次出让宗地位于雄安新区昝岗组团,东至ZG05-05-02-01(东侧部分)地块,南至ZG05-05-02-02地块,西至城市次干路N10,北至城市支路E66。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条件。
(二)项目定位:聚焦高端制造业前沿技术,致力于人工智能、装备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发展,着力打造服务雄安新区高端制造业的重要载体平台。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不同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三、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3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获取出让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