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引客入德”有专项补助啦!

旅行   2024-10-15 16:05   云南  
为进一步推动德宏州旅游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对引流游客到德宏的组织机构给予专项补助的实施方案(试行)》,计划通过补助的方式,来激励旅行社和OTA平台积极推广和销售德宏旅游线路产品,从而提高进入德宏的客流量。



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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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补助对象



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并以各种形式组织国内外游客在德宏旅游的旅行社和备案登记的分社,携程、同程旅行等OTA平台公司;2024年10月1日以来依法在德宏州辖区内注册登记、纳税,并以各种形式组织国内外游客在德宏旅游的旅行社和备案登记的分社。


02

补助时间



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03

补助的条件和标准



旅行社对合法注册、经营的旅行社组织在德宏过夜游客年度累计1万人次以上的(在德宏停留时间不少于2天1晚及行程达德宏州内2个县市的),排名前3名旅行社按照每名游客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组织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OTA(在线旅游)平台公司对携程、同程旅行、去哪儿、飞猪等在线旅游平台,在平台预订德宏州内酒店下单成功交易累计超过1万单次以上(预订的酒店量必须是两晚以上的酒店订单),排名前3名OTA平台按照每单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组织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在德宏州新设立的旅行社及分社对2024年10月1日以来依法在德宏州辖区内注册登记、纳税,并以各种形式组织国内外游客在德宏旅游的旅行社和备案登记的分社组织在德宏过夜游客年度累计5千人次以上的(在德宏停留时间不少于2天1晚及行程达德宏州内2个县市的),排名前5名旅行社及分社按照每名游客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组织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04

申报要求



2024年10月1日至申报之日止,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旅行社  

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按时填报2024年4季度、2025年1—3季度季报;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申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属地“红黑榜”的黑榜名单;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没有为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录单购买保险的情形;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奖补的情形。

(二)OTA平台公司  

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申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属地“红黑榜”的黑榜名单;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奖补的情形。

(三)德宏州内新设立的旅行社及分社  

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按时填报2024年4季度、2025年1—3季度季报;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申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属地及德宏州“红黑榜”的黑榜名单;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没有为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录单购买保险的情形;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奖补的情形。


05

需提交的材料



(一)旅行社  

1.提供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申报企业《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申报企业2024—2025年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经营数据,并填报2024年4季度、2025年1—3季度季报的截图。

5.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旅游合同或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

6. 提供申报企业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入德宏过夜游客购买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的购买凭证,加盖保险平台或保险公司印章。

7.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下载的申报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提供申报企业2024—2025年度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属地旅行社“红黑榜”的黑榜名单、未被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没有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没有为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录单购买保险的证明及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二)OTA平台公司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在公司平台预订德宏州境内酒店两天以上,并实际发生交易,并经过法务认证的财务证明材料。

(三)德宏州内新设立的旅行社及分社  

1.提供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申报企业《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申报企业2024—2025年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经营数据,并填报2024年4季度、2025年1—3季度季报的截图。

5.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旅游合同或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

6. 提供申报企业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入德宏过夜游客购买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的购买凭证,加盖保险平台或保险公司印章。

7.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下载的申报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提供申报企业2024—2025年度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属地旅行社“红黑榜”的黑榜名单、未被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没有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没有为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录单购买保险的证明及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06

补助资金的兑现程序和时限




各旅行社填写《团队游客到德宏信息汇总表》(附件1)、《旅行社团队游客临时专项补助申报表》(附件2)、《旅行社组织游客在德宏奖励申请表》(附件3);各OTA平台公司填写《OTA平台公司临时专项补助申报表》(附件4);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于2025年10月10日前,报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完成后报州文化和旅游局市场行业管理科,由州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公示后按流程兑付补助资金。

州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联系人:马黎科长,13578268169。



07

相关要求



(一)申报补助的旅行社,应按照要求准确提供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州文化和旅游局完成审核工作。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资料的旅行社不予兑现补助资金。

(二)申报旅行社或法定代表人在2024—2025年度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旅游团队在德宏期间,发生游客投诉到“一机游”平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信箱的情况,并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取消该旅行社补助资格。

(三)申报补助的OTA平台公司,应按照要求准确提供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州文化和旅游局完成审核工作。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资料的不予兑现补助资金。

来源: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梁宇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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