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价+”让定点药店价格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文摘   2024-10-21 21:47   内蒙古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实施“双通道”、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试点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网络药店线上购药支付。参保人员购药越来越便利的同时,更容易发现同一药品在不同销售渠道的价格差异。不论是价格法还是医保定点协议,都把公平诚信、合理定价确立为医保定点药店应当遵循的定价原则。各地医保部门积极探索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的有效做法,以服务促管理,通过“公开比价+”的方式,增进市场公平竞争,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购药权益。


公开比价+指数监测,让药店价格亮得更全。辽宁省医保部门指导沈阳、大连两市设计推出“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公开比价小程序”,让参保群众可快速查询就近5公里内药店销售药品的零售价格;按距离和价格分别排序,并提供定位导航功能,方便参保人员“货比三家”、自由选择。截至目前,沈阳、大连两市比价系统日均使用量达4.2万人次,累计查询超11.5万种药品价格。同时,探索设计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平均价格比较指数和医保药品平均量价比较指数(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平均价格比较指数和销售量的量价加权值)两项指标,有效反映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整体水平。省医保部门按季度向各地公布指数测算结果,引导定点药店医保药品整体价格趋于合理。


公开比价+价格提醒,让药店定价把得更准。河北省医保部门开发定点药店药品比价系统和定点药店药品价格提醒功能。以统筹地区为单位,分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药店(含门慢、门特)两种类型,按月统计汇总售价信息,及时将药品售价众数、挂网价推送至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提醒。同时,对于超过众数价格的药品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及时整改。按照先治理门诊统筹药店,再治理一般定点零售药店;先用量较大品种,再到用量较少品种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于药品价格差异较大的,价格明显过高的,立即整改;对于药品价格差异不明显,由采购渠道不同、运费等情况产生的价格差异,引导定点零售药店加强自律。


公开比价+数智赋能,让数据资源用得更好。浙江省医保部门以杭州为试点,上线“智能寻药一键通”应用。通过与定点医药机构的进销存系统对接,实时收集各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的价格信息,运用精细化算法,展示更为精准的药品价格。及时维护医保地图信息、进销存信息、外配处方信息,将机构信息上传情况纳入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及年度考核内容,通过强化协议管理,提高定点药店数据质量。目前已成功整合近4000家定点零售药店的机构基础信息、地理经纬度信息,并积累了近10万种药品、数万的库存和电子外配处方信息,为实现药品信息查询、库存查询、药品比价和导航定位提供数据支撑。


公开比价+典型曝光,让信息披露做得更实。广东省深圳市医保部门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医保价格通”,全面公开全市医药服务交易价格、平均价格以及价格区间,集中展示群众关注度高的6类药品、5类医用耗材、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及9类口腔种植服务套餐,动态呈现全市销量前20名的医保药品信息,披露销售价格排名前5名和后5名药店信息。在“医保价格通”等开设“曝光台”专栏,公开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醒和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诚实守信履约,推动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价格行为。目前已公开3期、共计31个医药价格违规典型案例。


公开比价+跟踪监测,让异常情况管得更严。陕西省咸阳市医保部门在“咸阳医保”微信公众号搭载“药店药品比价公示”系统。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通过“首次全量上传+日常动态维护”的方式,统一采集全市药品基本信息、定点零售药店基本信息,售价取自定点医药机构最新一次销售信息并实时更新。目前已有效连通全市1000多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集药品数据近200万条。同时,采取“定期公示”和“重点跟踪”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测。定期公示目录内药品价格。围绕医保处方明细开展数据治理和统计,重点跟踪监测定点医药机构药品使用数量和销售价格,通过与公开比价系统数据校验,有效管理异常价格情况。


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需要定点零售药店市场主体共同维护,医保定点药店自主定价权利要充分尊重,医保定点药店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价格责任也要落实到位。医保部门将持续推进药店价格的发现与治理,让药品零售市场的价格秩序更加健康,让广大参保群众的购药价格更加透明、权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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