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动《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的立法进程】
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党支部发布了一篇题为《以高质量金融法治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的文章。文章提到,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全面推进金融法治建设。文章中提到,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快金融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包括《金融稳定法》和《反洗钱法》的立法进程,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基础性法律法规的修订。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法治央行建设,提高执法检查的有效性和行政处罚的威慑性,为金融监管提供法律支持。
5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4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包括修订7部规章、制定6部规章,具体来看,金融监管总局今年拟制定《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保险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在修订法规方面,金融监管总局今年拟修订《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召开“四新”工程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召开“四新”工程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四新”工程阶段性进展,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与防风险守底线相结合,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加快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配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与促发展优服务相结合,着力做好“五篇大文章”,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城商司发文】
6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城商司党支部发表《奋力谱写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民营银行监管工作新篇章》。其中提到,股份城商司指导引领三类银行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交房等各项工作,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绿色通道,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做到应贷尽贷,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三类银行加大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和处置力度,不仅要处置风险,更要实现机制重构。探索推动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及其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兼并重组,通过发起行吸收合并、他行收购兼并多种方式实现村镇银行减量提质。建立健全三类银行季度监管分析框架,对重点业务和重点风险开展针对性预警分析。探索利用EAST系统数据提升监测能力和穿透分析,及时提示风险,督促地方跟进核查。
【青银金租注册资本增至12.25亿,青岛银行持股比例扩大至60%】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挂出行政批复,同意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2.25亿元。据统计,年内已有5家金租公司的增资行动获得监管批准。本次增资获批后,青岛银行的股权比例进一步扩大,从51%增加至60%。【民生银行:拟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派息,金额不超当期归母净利润的30%】民生银行5月31日公告,根据经审阅的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在公司2024年上半年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拟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派息。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总额占集团当期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于30%。后续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扣除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6月3日,温州银行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为贯彻有关政策要求,将自6月21日起终止薪溢出存及惠享存业务。公告要求客户根据本次调整及自身需求,做好相应安排。【广州15家银行与15家房企进行战略签约 推动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近日,广州市相关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以及广州安居集团、星河湾集团等15家企业参加了签约。【宁夏银行第七大股东抛售其持有宁夏银行的全部股份】近日,宁夏银行两笔共计约1.26亿的股份拟公开拍卖,两笔股份持有者均为新华联控股,起拍价共计5.05亿元,开拍时间为6月21日。两笔股份共计占宁夏银行股权比例的4.33%,也是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宁夏银行全部股权,若拍卖成功,新华联控股将彻底退出宁夏银行股东行列。【南京银行淮安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规模等3项违规被罚没265万元 】5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南京银行淮安分行因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虚增存贷款规模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65万元。【珠海华润银行因刚性兑付代销资管计划被罚700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刚性兑付代销资管计划,被罚700万元。时任珠海华润银行行长宗少俊受到警告处分,时任珠海华润银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兼个人信贷部总经理吴颖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6月6日,新疆监管局发布一大波罚单,其中,华夏银行乌鲁木齐3家支行合计被罚140万元,兴业银行乌鲁木齐2家支行合计被罚75万元。具体来看,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兴业街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被罚款30万元;北京路支行因“非标债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投资资金回流至融资人账户”被罚款45万元。华夏银行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被罚款60万元;新兴街支行因“保理业务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不严”被罚款30万元;高新区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被罚款50万元。6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未按规定报送涉刑案件信息,泉州银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这已是今年的第三笔罚单。同日,泉州银行东海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个别担保人脱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对该支行罚以40万的罚款。【注:本资讯由商讯社、企业预警通联合整理。刊登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