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深耕政务、零售、县域,信用减值攀升

文摘   财经   2024-05-31 18:12   北京  

作为湖南省最大的城商行,长沙银行上市五年资产规模就已突破万亿,成为A股第八家万亿级城市商业银行。

近年来,长沙银行在A股的业绩表现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优等生”,引投资者关注。

然而,在长沙银行经营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资产规模稳步扩增

长沙银行在不断巩固政务金融优势的同时,持续深化县域金融和零售金融战略,打造新的增长引擎。

在零售业务方面,长沙银行深化零售发展转型,围绕“金融+非金融”需求提供和多元化服务。零售转型发展成效持续显现,通过发挥本土银行的优势,进一步坚定社区化方向来进行下沉深耕,同时本行合理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积极发展消费金融领域各项业务,着力提升客户渗透率和客群广度, 多措并举推动零售客群规模上涨。

截至2023年末,长沙银行零售客户数达到1769.79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12.92万户,增幅达6.82%;个人存款达3360.9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42.13亿元,增长23.62%,占存款总额的比例为51.01%;个人贷款达1847.7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7.30亿元,增长7.40%,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为37.84%。

不过,长沙银行2023年个人业务出现“增收不增利”的现象。2023年,长沙银行个人业务实现营收107.39亿元,同比增长了18.39亿元,增幅为20.66%;实现利润总额37.40亿元,同比减少2.08亿元,降幅5.27%。

从其营业收入结构来看,长沙银行个人业务利润缩水主要受信用减值损失增长的影响,2023年,长沙银行个人业务信用减值损失为44.93亿元,同比增长了19.02亿元,增幅73.42%,进一步蚕食了长沙银行个人业务的利润。

深耕县域特色金融

在县域金融方面,长沙银行坚持县域金融“一号工程”战略定位,深耕县域特色领域,聚焦重点、精心谋划、统筹推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湘村快贷”创新试点,形成宁乡集中攻坚、张家界桑植银政联合推广、浏阳“土特产”深耕的本土化营销打法,成功搭建包含85万涉农客群的基础数据库。“湘农快贷”升级迭代,业务品种由单一品种扩充至六大品类,展业机构实现湖南省内县域100%覆盖。截至2023年报告期末, 湘农快贷授信金额达到2.19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29亿元。聚焦“土特产” 多点开花,围绕“一行一策”“一县一特”推出具有鲜明地域产业特色的授信专案。

2023年,县域存款余额达到2045.74亿元,县域贷款余额达到1697.00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6.01%和19.25%;县域零售客群达624.87万户,较上年末增加了59.56万户,增长10.54%。

同时,长沙银行还与省供销合作总社签订“湖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四方战略合作协议”, 搭建起本地生活生态+金融科技生态的生态圈。“湘村在线”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在线用户数突破10万户,有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金融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长沙银行在2023年报中表示,为了开启新一轮更高质量的增长,长沙银行制定出台了《长沙银行十年 (2024-2033年)战略暨三年(2024-2026年)发展规划》,在新十年战略框架下制定了“十年三步走” 计划,对各项战略任务进行了分阶段铺排,其中,2024-2026年将聚焦“业务突破、能力提升、风险出清”三大重点方向。

四家控股子公司

《商讯·公司金融》注意到,为配合发展县域金融和促进零售金融转型,在长沙银行并表的四家控股子公司中,有两家是为县域金融服务的,两家是为零售金融服务的。

其中,祁阳村镇银行由长沙银行与湖南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及桂青松等4名自然人,于2008年12月发起设立,是全国1600多家村镇银行中首批设立的村镇银行。祁阳村镇银行以“支农支小、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为市场定位

截至报告期末,祁阳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19.87亿元,净 资产1.89亿元。报告期内,祁阳村镇银行实现营业收入0.61亿元,净利润 0.18亿元。

另一家宜章村镇银行,由长沙银行与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机构于2010年12月 发起设立。宜章村镇银行定位于“服务小微、服务县域”,坚持支农支小, 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金融助力。

截至报告期末,宜章村镇银行资产总 额为27.30亿元,净资产2.42亿元。报告期内,宜章村镇银行实现营业收入 0.57亿元,净利润0.11亿元。

另外,湘西村镇银行由长沙银行与湖南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于2010年12月发 起设立。湘西村镇银行以打造“全国标杆村镇银行”为目标,坚持支农、支小、做零售基本定位,

截至报告期末,湘西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138.56亿元,净资产14.48亿元。报告期内, 湘西村镇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19亿元,净利润0.85亿元。

随着银行加码消费金融布局的展开,2017年1月,长沙银行与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发起设立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为湖南省首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

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秉承“科技金融、普惠金融、信用生活”的经营理念,以“互联网+科技驱动”为发展策略,积极推动创新发展,持续完善产 品体系、客户服务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生活消费、房屋装修、 教育培训、旅游出行等全方位的消费金融服务。

消费贷问题不少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长银五八消金的总资产273.32亿元,同比增长16.30%;总负债244.91亿元,同比增长14.75%;营业收入32.33亿元,同比增长38.97%,净利润6.83 亿元,同比增长29.76%。

根据其官网显示,长银五八消金仅有“普惠金融-消费贷”一款产品。消费贷正常利息年利率(单利)10.8%-21.6%。

然而,《商讯·公司金融》在中国裁决文书网上查阅了多份涉及长银五八消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长银五八消金或存在压线定格放贷、实际产生的罚息与宣传不符、利率过高等问题。

根据裁决文书网的(2023)湘0103民初11930号 民事判决书,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与被告张敏(借款人)陆续签订了14份电子版《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共计295000元,合同约定:贷款期数12期,贷款日利率0.06%。罚息计算规则为每日罚息金额=贷款本金余额×(1.5×该笔贷款日利率),合同签订后,原告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依约向被告张敏发放了贷款295000元。

湘0103民初11923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与被告阳金秀(借款人)陆续签订了7份电子版《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共计195000元,合同约定:贷款期数12期,贷款日利率0.05%,罚息计算规则为每日罚息金额=贷款本金余额×(1.5×该笔贷款日利率),合同签订后,原告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依约向被告阳金秀发放了贷款195000元。

(2023)湘0103民初1191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与被告刘丹(借款人)陆续签订了2份电子版《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共计195000元,合同约定:贷款期数12期,贷款日利率0.03%,罚息计算规则为每日罚息金额=贷款本金余额×(1.5×该笔贷款日利率),合同签订后,原告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依约向被告刘丹发放了贷款195000元。

(2023)湘0103民初11915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与被告姚新国(借款人)陆续签订了15份电子版《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共计195000元,合同约定:贷款期数12期,贷款日利率0.05%,罚息计算规则为每日罚息金额=贷款本金余额×(0.5×该笔贷款日利率),合同签订后,原告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依约向被告姚新国发放了贷款195000元。

在上述几份判决书中可以发现,长银五八消金发放给三位借款人的都是195000元,可以说是压着借款人贷款授信额度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这个红线来操作的,甚至,另一位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已经超过了贷款的最高授信额度。

此外,《商讯·公司金融》还注意到,长银五八消金放贷的逾期年利率甚至已经达到了30%以上,上述四位借款人的借贷年化利率(单利)分别为32.85%、27.38%、16.43%、9.13%。这还是按照单利来计算,长银五八消金在判决书中的提及的诉求是按照逾期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这无疑会使得最后的年化利率更高。

长银五八消金在官网上公布的逾期罚息的计算方式为,如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的,每日罚息金额=贷款本金余额×(0.5×该笔贷款日利率);如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的,每日罚息金额=应还未还本金×(0.5×该笔贷款日利率);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照如下标准计收罚息,利息仍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计收:每日罚息金额=挪用金额×(1×该笔贷款日利率),罚息从挪用之日计至相应贷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为止。

简单的来说,长银五八消金的逾期罚息按日计算为消费贷正常利息年利率的50%。但从上述判决书中的内容可以看到,长银五八消金的罚息有的是按照日利率的150%、有的是50%来计算的。

上述四份判决书中,都有关于利息、本金到期后,利息及罚息计量尺度。本院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额监管规定、原告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确定上述除本金之外的各项费用合计,以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予以支持,超出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长银五八消金依约发放的贷款总额与诉讼要求归还的剩余贷款本金一致,借贷人在诉讼之前并被归还本金,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产生了多份借贷合同,这证明,或为能满足放贷要求,长银五八消金存在“一口气”与借贷人签订多份贷款合同的嫌疑,亦或者存在短时间之内借贷未还、新贷已生的情况。

甚至,《商讯·公司金融》在(2023)湘0103民初11936号民事判决书中,长银五八消金与借款人签订了29份电子版《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共计65000元。

 从黑猫投诉上来看,长银五八消金的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暴力催收和利息高的问题。今年423日还有消费者投诉称“在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贷款19万元,收了五万的砍头息,每个月还要临近三千的利息,还不包括本金,达到了一分五的利息。

此外,据湖南银保监局发布《2023年上半年辖内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长沙银行的投诉量为315件,占城市商业银行(含民营银行)投诉总量的45.52%,在辖内城商行投诉量位列第一;长沙银行的城市商业银行(含民营银行)个人贷款类业务投诉量为151件,占比47.94%,位列辖区内城商行个人贷款业务投诉量的第二位;长沙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投诉量为137件,占长沙银行投诉总量的43.49%。

近三年,信用减值攀升

长沙银行2024年一季度的营业总支出为39.40亿元,同比增长了3.98亿元,增幅11.24%。这主要是加大了拨备计提力度,长沙银行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21.25亿元,较年初增长了2.47亿元,增幅为13.13%,信用减值损失超过第一季度长沙银行归母净利润20.93亿元。

拉长时间线来看,从2021年-2023年长沙银行的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66.55亿元、74.41亿元和81.81亿元,均超过当年的净利润总额,这或和长沙银行近年来频繁“踩雷”有关。

长沙银行2024年3月28日公告显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王少侬、刘壮超、胡静、刘绍香、陈奕民告上法庭,涉案金额为借款本金5.9亿元及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律师费,长沙银行作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人,已对该笔贷款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这起诉讼案可以追溯到2020年1月7日,长沙银行作为渤海·长银第4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付了5.9亿元信托资金,由渤海信托向宜华生活科技公司发放信托贷款本金5.9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

宜华生活为本信托贷款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和最高额质押担保,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王少侬、刘壮超、胡静、刘绍香、 陈奕民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并签订了相关信托贷款合同、 质押合同及保证合同。因宜华生活本息逾期,渤海信托作为原告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已立案未开庭。

这并不是长沙银行近两年来唯一一次踩雷。

2022年4月1日公告显示,长沙银行2019年4月与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签订了《授信额度合同》,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止,向其提供15亿元的授信额度;2019年4月29日,长沙银行又与恒大新能源汽车的子公司深涛生活服务(广东)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深涛生活为恒大智能汽车在长沙银行发生的最高债权数额为15亿元的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但深涛生活在2022年3月发生股权变动,且并未取得长沙银行同意,股权变更后也并未通知长沙银行,严重违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长沙银行要求深涛生活提前履行保证责任,归还期间签订的8份《长沙银行人民币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剩余贷款本金14.00亿元以及利息9312.49万。

2022年12月29日公告显示,2018 年 8 月3日至2019年6月26日,长沙银行与借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多份《人民币借款合同》,依约向其发放贷款,截至2021年1月17日,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欠贷款本息合计为9.10亿元。与14位被告人员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因湖南金旺铋业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无法保障贷款本息清偿,长沙银行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023年12月,长沙银行公告显示,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被告中两位连带保证责任人对欠付该行贷款本金8.71亿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长沙银行也已将诉讼所涉贷款进行了核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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