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为市消防救援局
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无为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名(男性)
三、
组织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岗前试训、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
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战斗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安徽省芜湖市的户籍。
公开招聘人员主要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年龄为18至30周岁;退役军人、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放宽至35周岁。
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高中生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经参加无为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并被录用的,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或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
招聘步骤
01
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无为县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无为市无城镇北门外大街91号(原林业局森林公安隔壁)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02
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03
考核项目
1.体能测试:(1)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两分钟)、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总分40分,其他三项各20分。
2.岗前实训:(1)岗前试训地点: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193号无为市消防救援局。(2)试训时间:时长3天。(3)试训内容:灭火战斗员基本技能熟悉,收整水带、一人三盘水带连接、车辆串联供水。此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8分钟。
4.加分项:(1)有部队服役经历的加3分(取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额外加5分);(2)有消防队伍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每有1年工作经验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3)持有驾驶证B2及以上的人员,额外加5分。若同时拥有以上经历的享受最高加分项。
上述人员报名时携带退伍证、消防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奖励证明等申报加分事宜。
04
成绩合成
05
体检和考察
1、岗位实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实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习不合格者予以退回。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政府专职消防员平均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战斗员等岗位补助)。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假期。
3、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服从无为市消防救援局管理。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休息8天)。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局和无为县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考生。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553-6612803 0553-6395363
监督电话:1555172979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
附件3:体能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