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吧!
哈喽~各位政治学考研er好呀!
这里是伴你一路上岸的研大神!
*《西方政治思想史》考点带背上线啦!
今天我们要学习的内容是:罗马法学家的政治思想
重要评级★★★★
罗马法学家的政治思想
一、罗马法的渊源与分类
1.罗马国家的法治传统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在形式上可以分为平民会议决议、大法官告示、元老院决议、皇帝敕令、法学家解答几个类型,它们发生的渊源各不相同。
2.在共和国时期,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百人团会议、部落会议和平民会议的决议均称为法律。平民会议决议专指根据平民长官的提议而制定的法律。元老院决议是指元老院的命令和它所制定的法律。
3.在帝制时期,法的渊源有了重大的转变:法律成了元首和皇帝意志的体现,这也是法律意志说在法理学中首次出现。
在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里,罗马法律分成两部分,即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私法包括三部分,即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
二、权利与法治思想
罗马法中的法治思想,特别表现在法律对公民权的严格规定,以及平等原则在不同情况下的适用方面。
1.罗马法提升了权利的重要性。依次是:人法、物法、契约和诉讼程序。这种分类和排列方式,对以后西方法律思想的演变产生了重大影响。罗马国家统治疆域的拓展,推动了权利或自由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
2.人的天生平等与权利平等。自由的享有又与不同法律的适用领域有关。两分法把法分为市民法与万民法,市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万民法适用于非罗马公民。
3.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将罗马私法分为三部分,即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历史上称为三分法。该书指明,自然法是自然界教给一切动物的法律,非人类所特有。市民法是适用于某个民族的特有的法律,万民法是适用于全人类的共同的法律。
三、权力的划分与制约思想
罗马国家的公法制度有两个特征:
1.公共职责必须根据法律来实施,掌权者在接受权力的同时,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
2.权力是划分为等级的。在这个序列里,下级官员的行为受到高级长官的控制。
四、历史地位与评价
罗马法及其理论成果对西方国家的影响是巨大的。
1.在对法律的基本内涵的理解上,继承了古希腊的法律理性说,称法律为“非人格的理性”。
2.法学家有关法律分类的学说同样影响深远。
3.对近代民族国家立法的影响。作为古典的私法体系,罗马法对于权利主体,对于各种权利形式,对财产获取与转让程序的规定,在近代得到创造性的改造,转换为具有启蒙意义的天赋人权观念和法治原则。人天生平等的主张,成为近代天赋人权学说的理论基础,后世法学家从中得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4.罗马公法中的积极内容得到当代研究者的重新阐发。罗马公法中有关政治权与司法权,公共权力的职责、界限及其相互制约的规定,影响了近代的宪政学说。
5.应该认识到,它们彼此之间缺乏统一、连贯的思想,也没有明确的学理支持,仅仅是罗马国家政治制度的产品。
2025研大神政治学
时政热点班
开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