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辉决定逮捕

政务   2024-10-10 11:03   陕西  

岚皋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主任余辉(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岚皋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余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市院第二检察部、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乐  校对:王娅婷  审核: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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