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高质量发展】石林公安“三零”举措助推评价回访工作走深走实

文摘   2025-01-08 14:00   云南  

民意是公安工作的导向和标尺。今年以来,石林县公安局牢牢把握“改进工作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工作思路,高标准、严要求、广宣传推进评价回访工作,聚集民意,主动亮码邀请群众扫码评价,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全方位提升辖区群众满意度指数,在群众中收获良好反响。




“零延迟”动员部署

高标准组织落实

石林县公安局组成评价回访领导小组及评价回访工作专班,明确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工作目标及责任。制定《石林县公安局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石林县公安局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考评办法》,制定接处警评价回访工作流程指引,统一“告知—亮码—回访”流程及标准,安排专人对接协调接处警评价、案件办理、窗口业务、回访工作。



将全局200 余名民警辅警纳入被评价范围,成立二、三级教官团队,采取重点内容集中培训与个性问题“开小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涉及接处警工作、案件办理、窗口业务的8 个业务部门和9个派出所民警辅警开展业务培训10 余次,进一步细化规范扫码评价流程。



在评价范围方面,除已明确不纳入扫码评价的 9 类情形外,将 110 报警台接报及基层自接警情全量纳入评价回访范围,确保应扫尽扫、应评尽评。




“零懈怠”追踪问效

严要求督促跟进


石林县公安局评价回访中心执行四级闭环盯评督办机制,对于一线处警单元亮码首评为不满意评价的警情,及时下发回访任务单,由处警单元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反馈当事人。未及时核查反馈的,下发督办单,由分管局领导督办,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同时,110 接警台对前一日评价不满意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电话回访,确保不满意警情能够实时跟进、即时整改。


此外,按照“无事不报备、报备前报告”工作要求,对于现场无法进行扫码评价的警情,由民警报值班领导同意后进行“未扫码报备”,并且切实控制报备数量,保证整个评价回访体系的严谨性。对不满意案件实行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督办、亲自回访工作机制,确保不满意案件100%整改到位。同时,石林县公安局评价回访中心对评价回访工作情况进行日通报、周研判、月小结;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等,有序推动评价回访工作开展。2024年以来,全局接处警、接报案、案件办理、窗口业务总计应扫码数25667起,已扫码评价23165起,扫码率97.04%,报备1742起,报备率6.79%,不满意事项27起,不满意率0.11%。



 “零距离”宣讲互动

广宣传教育覆盖


为扩大评价回访工作宣传范围和影响力,石林县公安局多渠道宣传。线上,充分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平台打造评价回访宣传阵地,将评价回访工作重要性和意义传播得更广泛。同时,联动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新媒体平台形成宣传矩阵,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价回访。线下,将评价回访工作与“普法强基补短板”“问计于民大走访”“百万警进千万家”“长风行动”“夏季行动”等集中统一行动和日常警务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在接处警、评价回访过程中面对面、点对点开展交通安全、反诈等方面的宣传,通过这种方式,提升了群众法律素养,让评价回访“小切口”激发普法宣传“大效应”,获得广大市民一致好评,群众对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的关注度、认知度和参与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局民警辅警评价回访扫码工作实施进一步规范,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执法外部监督合力进一步形成闭环,公安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2024年以来,石林县公安局制作并悬挂宣传标语 10 条,粘贴宣传海报 200 余份,发放宣传单 6000 余份,全县刑事警情、刑事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 20.85%、14.93%,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只有站稳人民立场,找准职责定位,才能干有方向、履职尽责。下一步,石林县公安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意评价回访为导向,把“评价回访”工作作为倾听民声、汇聚民意转变作风、推动工作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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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林警方发布、石林县委政法委

编辑:申艳菊

一审:唐丽、张章

二审:罗红辉、杨吟吟、程汝山

平安昆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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