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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于2019年4月,坐落在美丽的宜居城市珠海。学院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国家“深空深地深海和极地探测”前沿领域,运维“中山大学极地”号破冰科考船,牵头建设极地环境立体观测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着重发展空天遥感、定位导航、地理信息等先进技术,主建“遥感科学与技术”交叉一级学科,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海洋与极地强国建设。
研究团队简介:
●极地与海洋遥感:团队围绕“极地冰盖与海冰变化机制”这一科学问题,构建极地空-天-地-海-冰立体观测体系;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极地遥感产品,南极固定冰、冰架崩解等特色产品达到国际最高水平;揭示了南极冰架崩解和退缩机制,为南极气候变化研究提供科学支撑。
●大地测量与导航技术:团队长期从事卫星大地测量学相关理论、技术与方法研究,在重力、测高、InSAR和GNSS等领域开展了长期研究工作;面向大湾区,致力于发展海洋测绘特色方向;面向国内外重力卫星相关计划,构建全球质量迁移变化监测体系,推动卫星大地测量学与海洋学、水文学和冰冻圈科学等多领域的交叉创新。
●先进遥感技术:聚焦三(3D)信息获取与处理,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光学影像、激光雷达等多传感器以及天-空-地多平台时空信息,致力于解决三维信息获取与处理的通用技术和理论问题,同时面向特定应用场景研究和实现针对性的算法和软硬件系统,力争在国内外三维信息研究与应用领域形成一支具有特色的团队。
●环境遥感:团队面向国家空天科技、美丽中国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构建“天-空-地-海”立体观测系统,并研发自然资源多要素定量遥感反演技术与产品,打造集数据获取、处理、反演、产品及应用为一体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遥感综合监测平台。
学院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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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类别及人数
2025年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doctor)。
说明:1. 我院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2. 我院2025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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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四)若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 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50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30分,或者托福成绩≥9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3. 其他可证明相当英语能力的材料。
(六)《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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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具体时间和要求请见“2025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网址 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doctor)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enroll.sysu.edu.cn/),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硕博连读生无须缴交)。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上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并于12月16日前提交纸质版至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瀚林三号E318室,周老师收,邮编519082,电话:0756-3668687;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姓名、2025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应届生/非应届生;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或直接递交)。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
11.个人陈述(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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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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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4. 一式五份个人面试材料复印件(上文第“三”部分中第(二)点的材料),A4页面,每份左上角装订;
5.面试个人陈述PPT。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600分。其中外国语及业务课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考核实施:
由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以随机方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20-30分钟左右的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
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名单将提前一周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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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一)总成绩为3个科目成绩的总和。各学科方向各导师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三)不接受破格申请。
(四)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或导师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或研究团队内申请改报志愿。
(五)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生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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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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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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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依照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照《中山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均参照本简章执行。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简章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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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地址: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邮编:519082;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56-3668687
邮箱:sgesgrad@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学院官网,网址:https://sges.sysu.edu.cn/。
初审:张艳玲 复审:宋启凡
终审:金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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