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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人招供称,在作案后他们通过聊天软件LINE向某买家进行联系以出售盗窃所得设备,相约的交货地点在暖武里府。
其中,每次送货约有1台设备,每件5,000-10,000泰铢,买家是名中国人,他们每次还花3,000泰铢的费用聘请了1名泰国人作为翻译和该名中国买家对接,至于要拿去作何用途他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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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新宇
图:综合自泰媒
主编:布周十面派
来源:泰国网
法务支持:克莱德国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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