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书记处第一书记 徐留平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导的重大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2024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9个方面、27条重要举措。这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产业工人的关心关怀,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坚决贯彻落实,努力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热忱关心关爱产业工人,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多次就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发挥产业工人作用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推进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引,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明确提出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目标要求。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党和国家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部署,工会要牵头抓好贯彻落实,引导广大产业工人勤于钻研技术,练就过硬本领,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强调,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改革措施,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2022年4月27日,在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视发挥技术工人队伍作用,使他们的创新才智充分涌流。2023年10月23日,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要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
(二)明确强调了工人阶级和产业工人的重要地位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中强调,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2022年10月17日,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指出,紧紧依靠工人阶级是必不可少的,工人阶级代表先进生产力。不能瞧不起产业工人。一定要转变观念,大力培养产业工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投身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2024年9月27日,回信勉励中国一重产业工人代表,希望他们坚守技能报国初心,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苦练内功、提高本领,继续为建设制造强国、推动东北全面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明确要大力加强对产业工人的思想政治引领。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工人阶级始终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
(四)明确要重视发挥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工会要协同各个方面为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为劳模、工匠传承技能、传承精神创造条件,培养造就更多劳动模范、大国工匠。2019年9月,在对我国技能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佳绩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在全社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好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中成就梦想。2024年3月5日,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实在在地把职业教育搞好,要树立工匠精神,把第一线的大国工匠一批一批培养出来。
(五)明确要努力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要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密切关注行业、产业前沿知识和技术进展,勤学苦练、深入钻研,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在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中强调,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适应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勤学苦练、深入钻研,勇于创新、敢为人先,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2023年9月1日,在给中国航发黎明发动机装配厂“李志强班”职工的回信中强调,要牢记使命责任,坚定航空报国志向,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努力攻克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加快航空发动机自主研制步伐,让中国的飞机用上更加强劲的“中国心”,为建设航空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贡献力量。
(六)明确要用心用情做好产业工人维权服务工作。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2021年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技术工人也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技术工人队伍。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23年4月30日,在向全国广大劳动群众致以“五一”节日慰问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激发广大劳动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切实保障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用心帮助广大劳动群众排忧解难。2023年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首先要体现在亿万劳动者身上。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为什么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怎样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鲜明提出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重要举措等,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变化与特点规律的认识,是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充分认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的积极成效
自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实施以来,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全国总工会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中央各成员单位积极推进落实分工任务,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
(一)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产业工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推动印发了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夯实制度保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发布5届50名“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全国“最美职工”110名个人和集体等。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6.69%。中国工会十八大代表中工人代表占26.7%,全国总工会十八届执委、主席团成员中劳模和一线职工比例分别为24.1%、19.2% ;郭明义、巨晓林、高凤林担任全国总工会兼职副主席,省级工会兼职副主席中劳模和一线职工有70人,占58.3%。加大表彰激励力度,许振超被授予“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马毛姐、艾爱国、黄宝妹等3名产业工人党员被授予“七一勋章”。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表彰中,一线工人、企业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的71.1% ;2018年以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表彰中产业工人比例均超过40%。
(二)着力构建技能形成体系,产业工人技术技能不断提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国总工会构建“1+1+N”工匠学院体系,目前已建设工匠学院1000家,计划5年内建设1万家﹔建设“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累计培训职工超2亿人次﹔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帮助240多万职工提升学历和技能﹔实施 高技能领军人才境外培训计划,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实施“走出去” 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培养大国工匠,连续举办两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已选树大国工匠112名,带动培养省级工匠9200多名、地市级工匠人才4.5万名,创建297家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各级各类创新工作室10.5万家。2024年开始创新实施“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累计组织3.2万人次劳模工匠开展1.7万次活动,解决技术问题2.9万个,帮助3.5万人次职工提升技能水平。大力实施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制定《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和《大国工匠激励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首次举办200名大国工匠参加的人才培训营。
(三)着力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产业工人建功立业平台更加广阔。制定《“十四五”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划》,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举办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首届全国职工数字化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首届全国“红旗杯”班组长大赛等。近5年来,联合国家有关部门举办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30余项、9500多万人次参加﹔各级工会组织1.09亿人次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帮助297.2万职工通过比赛晋升技能等级。加大创新创效扶持力度,推荐一线产业工人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等,2017年以来共推荐8名产业工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名产业工人获全国创新争先奖状,推荐的发明专利项目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银奖2项、优秀奖39项﹔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开展3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职工创新补助资金支持力度由每年640万元提高到1500万元。启动全国“五小”等群众性创新系列活动,召开“五小”创新成果发布,带动全国3733.9万名职工参与“五小” 活动,形成“五小”成果337.5万项。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创建“工会服务职工技术技能云”和“工会服务职工创新创造云”,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职工可及、可感的智能服务系统,其中“工会服务职工创新创造云”已经上线试运行。
(四)着力维护合法权益,产业工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着力维护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积极发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技术工人技能薪酬体系和创新创造激励机制。扎实开展职工就业质量状况调研,初步构建职工就业质量指标体系﹔建成全国首个公益性、智能化、直聘类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帮扶云”,扶持32万名劳动者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84万人。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与最高法、最高检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协同协作机制。加强企业职代会听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题报告工作,持续推进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维权服务,2021年起,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4个群体为重点,部署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截至2023年底,全国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超过1418万人。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渠道,推动12家头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的协商机制,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1780万。组织实施工会驿站双15工程和“新双15工程”,目前全国工会驿站已超过18万个,覆盖近2亿职工群众,每天服务230多万人次。
(五)着力加强宣传引导,关心支持改革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召开“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五周年”新闻发布会,开设“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行时”等专栏,发布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倡议书,与国家有关部门共同指导推出电影《钢铁意志》、电视剧《麓山之歌》、电视专栏《匠心闪耀》等展现产业工人风采影视力作,在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加强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选取25个地方和企业开展全国层面的产改试点,带动各级各类试点超过4000个,形成一批典型经验,编辑出版《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案例汇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等,发布产改创新案例67个。着力叫响做实大国工匠品牌,指导各地建设劳模工匠馆,设立工匠日,选树宣传“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和“最美职工”,引导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社会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热情高涨,据统计,2023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有354家实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占70.8%。截至目前,全国技能劳动者超过2亿人,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超过27%;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已成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意见》在全面总结7年来改革成效的基础上,针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难题、产业工人队伍结构变化新挑战,积极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守正创新,聚焦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研究提出了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举措,为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深刻领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重要体现,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进一步彰显产业工人的主人翁地位,激发广大产业工人投身党和国家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功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深刻领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守正创新,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深刻领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要目标。要通过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扎实,产业工人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的激情动力更加高涨,主人翁地位更加显著,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产业工人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以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四)深刻领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任务。着力把握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意见》提出,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强调要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纳入大思政课工作体系。同时,要大力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二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意见》提出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国家治理的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强调要加强对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宣传引导,主流媒体要加大对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宣传力度,营造崇尚劳模、尊重劳动、尊崇工匠的社会氛围。三是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从国家层面,《意见》提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产业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创建一批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从企业层面,《意见》提出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责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从工会和社会层面,《意见》提出发挥工会系统、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打造全国产业工人智能化技能学习平台。四是健全职业发展体系,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意见》注重畅通产业工人纵向、横向两个维度发展通道,以消除产业工人成长成才道路上技能形成和职业发展障碍为抓手,提出一系列依托制度机制保障产业工人发展权益的创新举措。在纵向发展上,《意见》提出,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注重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把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体安排统筹考虑,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在横向贯通上,《意见》提出,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产业工人职业生涯指导计划,推进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健全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贯通的长效机制。五是维护劳动经济权益,增强产业工人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意见》提出,要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收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产业工人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强调要加强产业工人服务保障,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产业工人电子档案,健全并落实产业工人疗养休养制度,积极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六是搭建建功立业平台,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支持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能比武。强调要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广泛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引导和支持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加强产业工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强调要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工作室平台建设,推动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加强创新工作室建设,鼓励发展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实施“劳模工匠助企行”,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七是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在制造业产业工人方面,《意见》强调统筹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保持产业工人队伍稳定,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强转岗培训,提高产业工人多岗位适应能力,着力解决制造业结构性就业矛盾,让更多高技能人才留在制造业。在青年产业工人队伍方面,《意见》提出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就业服务,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搭建产业工人成长发展平台,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投身制造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在农民工方面,《意见》强调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进一步放开放宽城市落户政策,促进进城农民工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公益法律服务惠及农民工力度,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现代产业工人。八是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推动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方面的立法。发挥企业作用,强化国有企业政治责任,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建立产业工人队伍数据统计、调查、监测体系。
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落地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列入重要日程认真抓好落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共推改革的整体合力,增强齐抓改革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实际行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实际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带好头、作示范,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对《意见》进行原原本本、逐条逐句精读细研,带动工会系统党员干部准确领会和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举措、标志成果、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施分类指导,实行挂图作战,研究制定精细化、差异化推进举措,做到分类施策,精准落实。加强考核督促,通过定期考核督查等方式,建立多元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跟踪掌握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的进展、遇到的矛盾困难,深入一线问诊把脉,在攻坚克难中推动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关联性,要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强化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产改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履行好牵头职责,完善工作细则,加强与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围绕《意见》明确的任务开展项目合作,积极主动参与重大政策制定,努力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平台机制作用。各全国产业工会要发挥离企业最近、服务产业工人最直接的优势,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联动,激发企业参与改革的内生动力,探索建立链主企业引领带动机制,引导更多企业落实改革任务。相关直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研究和协调,为落实改革举措提供政策研究、智库咨询、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支持支撑。各级工会要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组织推进机构建设,让产业工人更多分享改革实惠,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制度给力、改革发力,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推动研究制定适合本地、本区域的意见,把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统一起来,使各项政策举措符合客观规律、契合产业工人利益,做到叫好、解渴、管用。推动出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及时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运用法治力量,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和权利,厘清政策在执行上的模糊空间,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理论研究,鼓励支持各级工会、有关社会部门和全总智库专家积极投身产改研究。对在产改实践中涌现出的成功案例与创新举措及时进行系统梳理与提炼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将理论研究成果积极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理论、制度、实践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四)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宣讲力度,深入企业、车间、班组、生产一线,宣讲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和重点举措,增强广大产业工人对深化产改的认识,引导广大产业工人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加强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编制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蓝皮书,准确把握深化改革的核心要义和重点举措。加强典型推广,针对《意见》提出的重要举措,选树培育好先进典型,利用协调小组专报、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全国性会议等平台,加强各地、各单位经验总结交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工会和国家主流媒体平台作用,加强与相关新媒体合作,用好“职工之家”APP,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热潮,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理,保持舆论宣传热度,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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