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顺利承办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

教育   2024-10-28 09:45   浙江  
2024年10月26日,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浙江师范大学举行。会议由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浙江师范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承办,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浙江省贸易摩擦应对研究中心协办。我院师生积极参加此次会议。
来自外交部、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法学会、杭州海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等党政部门,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海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大学、湘潭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等高校,浙江省海港集团等企业,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华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浙江凤栖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10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第一个环节是开幕式,由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吴卡教授主持。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吕迎春,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陈利强教授,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陆剑锋先后为会议致辞。

(吴卡院长主持)

吕迎春副书记在致辞中首先对与会领导和嘉宾来浙师大参会表示热烈的欢迎,然后着重介绍了浙师大近年来的发展成就和法学院在涉外法治建设上所取得的系列成果,指出本届年会的主题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呼声;参会的专家学者人数多、级别高,尤其是有许多年轻的面孔,这说明了我国我省涉外法治事业生机勃勃,本次会议必将取得丰硕成果。

(吕迎春副书记致辞)

陈利强会长在致辞中总结了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深刻调整的特征,提出了浙江国际经济法学界的命题和重大战略课题,并对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的创新发展提出了几点倡议:一是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改革开放大局;二是不断优化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机制建设,更好汇聚、发挥专家学者的智慧和力量;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持续强化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陈利强会长致辞)

陆剑锋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的起步之年,并就如何更好发挥研究会作用提了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的政治建设;二是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三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深化以国际经济法学为基础的涉外法治学科专业体系建设。

(陆剑锋副会长致辞)

会议第二个环节是研究会学术顾问聘任与年会论文获奖颁奖仪式。本环节由吴卡教授主持。陈利强会长给原杭州海关二级巡视员陆海生颁发学术顾问聘书。随后,原外交部领事司领事许育红,原杭州海关二级巡视员陆海生,浙江省法学会陆剑锋副会长分别为“非学生组”获奖者颁发证书。陈利强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浙江师范大学吕迎春副书记分别为“学生组”获奖者颁发证书。
接下来是大会主旨报告环节。本环节由陈利强会长主持。
首先作报告的是陆海生先生。陆海生先生作了题为《把握涉外法治发展新机遇,打造国经法高水平研究服务浙江样板》的主旨报告。陆海生指出要坚持“三个面向”(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遵循“三个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三个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宏观管理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抓住涉外法治发展新机遇,打造国际经济法高水平研究服务高质量发展浙江样板。

(陆海生先生作报告)

原外交部领事司领许育红作了题为《从外交领事法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旨报告。许育红女士从中国与世界、古今大变局、涉外之法治和海外之利益入题,指出外交领事法因国际商贸而形成,深化开放必然重视外交领事法,涉外法治人才应修外交领事法以及宏观国际法学视角重要且必要。

(许育红女士作报告)

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作了题为《以“地方”为方法——中国的地方性涉外法治实践》的主旨报告。蔡从燕教授指出中央与地方的互动是中国涉外法治实践的方法论,阐述了中央涉外法治工作的理论基础,以及地方涉外法治工作的形式与内容,随后解释了地方涉外法治工作的有效性与面临的障碍,最后提出应当维持“地方”,迈向“中央”,迈向“国际”三种方向。

(蔡从燕教授作报告)

中午,参会的各位专家、学者一同前往我校非洲研究院及中非交流博物馆参观,了解我校对非研究整体情况,并对我校已取得的成果给予了肯定和大力支持。

(左起:许育红女士、陈利强会长、刘勇教授、李建忠教授、严红教授在我校非洲研究院前合影)

(许育红女士在中非交流博物馆前合影留念)

(陈利强会长了解中非关系发展成果)

(陈利强会长(右)同《国际商务研究》编辑部金孝柏先生(左)一同参观)

(参会人员聆听志愿者讲解)

下午会议分为三个会场。
第一会场议题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研究”,由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刘勇教授主持。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严红教授,合肥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谷向阳,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陈豪,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旭霞,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吴奕盈,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讲师金梦,海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鹏文先后作了题为《巧用法律适用规则 打赢密度之战》《武器贸易国际法治的中国立场》《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自贸区(港)先行转化研究》《育才之道: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困境与破局》《助推金融:前海自贸区法治建设功能定位及先试路径探析》《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规立法变通权研究》《我国加入CPTPP背景下国有企业认定问题研究》的主题发言。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杨福学,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特聘副教授桑远棵,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讲师黄钰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的发言做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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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会场议题二是“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研究”,由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建忠教授主持。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杜谨汐,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芳,贵州师范大学副教授、浙江师范大学非洲学院访问学者张力,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汪珍,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钱振球先后作了题为《国有企业与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生产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带一路”西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路径研究》《域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考察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义乌“以外调外”的经验研究》的主题发言。金梦、陈豪和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讲师吕桐弢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发言做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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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会场议题一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与区域国别法、域外法研究”,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马光主持。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教授兰立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芳(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季乐颀代为报告),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季乐颀,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王永杰,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崔起凡,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吴培琦,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讲师夏菡,先后作了题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美国涉疆法案新动向的涉外法治对策思考》《VIE架构下的逃废债风险分析及律师应对》《论跨境遗嘱信托的法律适用》《我国数据跨境流动限制措施与区域协定的冲突与协调》《法院为支持仲裁签发的禁诉令:理论争议、实践趋势以及中国因应》《美国<反海外索贿法>的“长臂”管辖及其违法性分析》《大型数字平台跨境监管合作与国家间协调机制研究》的主题发言。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传香,贵州师范大学副教授张力,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海波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的发言作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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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会场议题二是“新质生产力视野下国际经济法的创新研究”,由孙传香教授主持。马光所长,华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董锋,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云轩,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钱嘉宁,温州大学讲师李京普,浙江凤栖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陈钊先后作了题为《我国跨境数据传输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协调研究》《企业出海约旦投资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论涉外律师在争取我国法院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发挥的作用》《论外资安全审查与国际投资条约的衔接》《长臂管辖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适用与中国司法应对——以知识产权纠纷为视角》《双边投资协定下对非国际投资的风险与应对》的主题发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研究》编辑部编辑、副教授金孝柏,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讲师黄琳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讲师徐狄栋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发言作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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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会场是“青年学子论坛”议题一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褚童主持,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楼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孟子樱,湖州师范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刘畅,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陈鹏,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非洲争端解决机制研究中心研究员易佳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李海莹,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沃宁馨,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硕士生陶彦名,先后作了题为《非洲国家投资立法的进展、影响与前景》《中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与 DEPA 的衔接》《贸易数字化趋势下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问题研究》《国家安全视角下的供应链安全规则建构》《在华留学生管理法律问题研究——以浙江省 J 市 W 区六方协作管理模式为例》《实体清单制度下我国出口管制的体系应对》《中部非洲轻小武器管控现状与优化路径探析》《双碳目标下中国企业与非洲合作的法律应对》的主题发言。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良才,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钱振球,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姜慧芹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发言作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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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二由湖州师范学院沈家本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谢舟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生王丽雯,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生肖张隆,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逸,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黎罗杰,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张清洁,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郑齐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组织学院硕士生吴慧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硕士生金好先后作了题为《国际软法视角下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现状与建议》《穿透式金融监管的逻辑析论与法治出路》《论《美墨加协定》中“毒丸条款”对 WTO 体系的挑战》《西非轻小武器贸易管控的现状、问题与治理》《乌兹别克斯坦被诉的典型投资仲裁案与中国对策研究》《“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调解机制研究》《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应对措施分析》《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模式特性分析与改进路径探索》的主题发言。浙江省商务厅贸易救济调查局二级调研员陈文辉,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秦红嫚,南京财经大学讲师金鑫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发言作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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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环节是闭幕式,由吴卡院长主持。陈利强会长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陈利强会长对承办方、参会领导嘉宾以及研究会团队表达了衷心感谢,并表示衷心期待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研究会越办越好。

(陈利强会长总结)


编辑 | 周曼君 陈乐源

校对 | 陈乐源

终审 | 钱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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