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浙江师范大学尖峰论坛第104讲在学校行政中心报告厅举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胡建淼作“走向正当程序”主题讲座。法学院院长吴卡、党委书记查颖和部分班子成员,法学院部分师生及金华法院、检察院、律协等相关同志参加。法学院邓佑文教授、黄勇斌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讲座由吴卡主持。
吴卡指出,作为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权威专家、当代中国法学研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之一,胡建淼教授为我国法治的进步作出了杰出贡献,期待广大法学院师生和法律界同仁能够通过今天的演讲更加深刻认识和理解正当程序。
在讲座中,胡建淼教授紧扣“走向正当程序”这一主题,从行政法的两次飞跃、三大程序规则和十三项正当程序具体原则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
他指出,在行政法意义上,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存在的时间与空间方式。在推进行政管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行政程序的法治化是重要表现之一。他强调,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实现了两次飞跃,即从实体到程序、从法定程序到正当程序,并为大家详细解读了我国行政法实现这两次飞跃的过程和条件,这两次飞跃推动了行政程序的法治化、文明化和现代化。在此基础上,他还提出了程序服务实体、程序影响实体、程序高于实体的三大程序规则,并且详细指出不同规则的适用场景。他还详细阐述了告知身份、事先告知、听证和集体讨论、说明理由、合理期限、行为不能、回避原则、妇女儿童特别保护、限制自由及时通知、律师帮助、改错机会、诉权保护、司法终审等十三项基本原则的价值及意义。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听众表示,胡建淼教授的讲座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内涵丰富,讲座深刻阐明了正当程序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为法学院的师生以及相关岗位的法律工作者要始终坚守正当程序的价值追求。各位与谈人及参会人就三大程序规则及行政诉讼立法问题、法律实务问题等方面与胡建淼教授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最后,胡建淼教授表示前述相关内容,部分已经写进立法,为了统一整合的需要,也为了体系上的完善,他期待将更多的正当程序写入法律,使正当程序成为法定程序,更好推进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吴卡鼓励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实际,将本次讲座所学所悟积极落实到法治研究与实践中。吴卡希望今后能与胡建淼教授有更多交流机会,并期待胡建淼教授对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
文字 | 周咪咪
图片 | 李虹香 张 瑞
编辑 | 骆语欣
校对 | 李虹香
终审 | 陈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