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风带来了强降雨天气
多处道路出现积水
雨天路滑容易摔跤
那上下班路上
摔伤是否算工伤呢?
打工人很关心这个话题
下班路上骑电动车摔伤,
能认定为工伤吗?
前段时间,小李下班和同事去饭店吃饭,骑电动车前往的路上违反交通规则,和别人的电动车相撞,结果不小心把自己摔成了手骨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交警还因为小李违反交规,认定小李全责。最近公司为小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经调查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答: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认定为工伤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职工正处于上下班途中,这里的“上下班途中”要求时间合理、路线合理、出发点和目的地合理;二是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必须是与交通工具有关的过失或意外导致;三是职工不承担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小于等于50%)。
小李发生的是单方全责交通事故,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节假日上街发传单
被撞伤算工伤吗?
答: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小林的受伤地点虽然不在公司,受伤时间也是在法定节假日,但他是因为根据公司的要求派往工作地点受到了伤害,所以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外派出省开会期间受伤,
是否算工伤?
答: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李先生是按照公司的需要前往外地工作,在工作期间受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来源:海南社保医保
编辑:罗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