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559”工作总要求和省总工会关于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11月8日上午,海口市总工会召开海口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推进会。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刘川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林小玉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为了更好推动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刘川海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工会要深刻理解全面推进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是2024年全总“559”工作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工会工作“枫桥经验”、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落实落地的有力抓手,增强做好“一函两书”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行动上抓好落实。在完成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覆盖等目标任务的同时将劳动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工会拓展延伸。
三是要协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在沟通研究、信息共享、形势研判、交流协作等方面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要强化对于“一函两书”监督职责、监督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共同制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等“一函两书”,促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提升矛盾纠纷解决效能。
市总工会业务分管领导,各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开发区(园区)总工会主席、驻会产业工会主席、市直属基层工会主席、市总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李洁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