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提级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市委第八提级巡察组即日对鹿泉区纪委监委机关、鹿泉区委组织部开展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现将有关信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受理对象。鹿泉区纪委监委机关、鹿泉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
二、受理信访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情况,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执行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关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三、信访反映渠道。设值班电话:0311-85138266(8∶30至12∶00、13:30至17:30),联系手机:18000651771(只接收短信),邮政信箱:石家庄市0926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八提级巡察组(邮编050299),电子邮箱:sjzswtjxcz008@126.com,专用二维码,同时在鹿泉区委区政府大院门口、综合楼一楼大厅、区委楼一楼大厅、区信访局门口西侧及巡察组驻地(石家庄抱犊寨荣逸度假酒店)门口设置联系信箱。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