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329批次城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63 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2.8417公顷。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63 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2603公顷
(二)范围:东至汇文街;南至永壁北街村地、汇明路;西至永壁北街村地;北至桥西区西五里村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