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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河南南阳方城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事故调查组就此事发布通报称,事发时驾驶员酒后驾车,且未靠道路右侧行驶,车上司乘人员共4人,均为方城县四里店镇政府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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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走访了车祸事故现场,发现事发路段为双向两车道,且是一处弯道。两条车道中间并未设置隔离带,也没有划黄线。
一位目睹了事发现场的村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小车左侧车头与大货车左侧车头相撞,小车左侧车头一小部分“插进”了大货车底盘下方。
11月9日,事故发生后的第五天,极目新闻记者驾车沿233国道前往方城县城,看到国道沿线有交警工作人员正在查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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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条新闻,让我无比痛惜。因为喝酒,因为酒驾,一场车祸,造成4名镇政府工作人员死亡。
公务员喝酒不好,酒驾当然更是不对,但一场车祸,让4个人丧命,总感觉可惜。
说起来,我30年前也在乡镇法庭工作,也经历了这样的提心吊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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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老家的乡镇农村法庭工作。
乡镇干部除了当地土生土长的干部,无论是政府干部本身,还是七站八所的工作人员,大都住在城里,成了所谓的“走读干部”。这也是没办法的,因为配偶在城里,城里的教育、医疗资源、生活条件当然要比农村优越一点,因此,工作在乡镇,住在城里几乎是当下中国乡镇工作人员的标配。
于是,早上从城里出发到乡镇,下午下班后回城,这几乎是乡镇干部的日常。
我查了一下,方城这次事故发生在11月4日是周一,发生在深夜,估计也是在从四里店镇回方城县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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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正是中国经济开始起飞的阶段,也是国人热火朝天干事业的时候,当然也是中国人最喜欢喝酒的一段时光。
我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为什么那个时候的人那么喜欢喝酒,而且乐此不疲,或许是因为经济刚刚发展起来,咱们老百姓高兴吧?
我先说说我,我不太爱喝酒。
但我大约也有30多年的喝酒史了,有一段时间还很能喝,用我太太的嘲讽话说“你多喝点,要不咱就吃亏了”。现在想来,那时还是贪恋,好像酒是好东西,不喝可惜。
当然,这些年下来,我对酒越来越没有产生好感,所以自从辞职后,我几乎很少喝酒,越来越对酒没有了感觉。
包括昨天晚上律师所的分所主任会议,30多个人的大场合,我都一杯没喝。
除了不想喝,理由也充分:一位从惠州来的当事人还在门外等待商谈案件,还要乘坐高铁返回佛山。
我终于学会了给自己找理由,为了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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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会开车。
许多人问我为什么不学开车。说来,当年我母亲还在世,她有一次为我打卦,算卦的人说我不适合开车。尽管我不相信这些,但毕竟是母亲大人的一番心意,于是我就本能怕车,也就没有学驾驶。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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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我们在乡镇法庭工作。
每天早上,从县城集中出发,向乡镇出发。那时还不像今天轿车进行家庭,汽车还算是奢侈品,因此驾驶员一般是庭长、副庭长。
驾驶员晚上也喝酒,但一般来说,我们老家喝的是32度的白酒,酒的后劲小,不像现在的52度高度白酒那样,产生隔夜醉。
再说当时也没有今天这样严格的酒驾规定。
中午我们很少喝酒,毕竟是业务单位,下午有老百姓来办事,观感不好看。
即便是偶尔有接待,大家喝酒也节制,而且往往是留一个开车的不喝酒。
我前面说过,那时的车很珍贵,有些同事手持驾驶执照,但摸车的机会很少,因此,听说可以开车,他高兴的不得了,当然就不会喝酒了。现在想来,或许有些同事恨不得庭长、副庭长中午有招待任务,然后就可以顺理成章摸车了。当然,这是我的小人之心了。
但凡事皆有例外,有些庭长喜欢酒后驾驶,而且速度飞快,咱那时就是个小萝卜头,你有什么办法?所以我只能暗自祈求上苍“天可怜见”。或许是诚心感动上天,反正是没有发生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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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祈祷,我还特意选择坐车位置。
法庭两部警车,一部是桑塔那,这几乎是庭长专车;还有一部是面包,一般是副庭长驾驶,我一般自愿选择乘坐面包车。
面包车是三排座,我总是早钻到车里,选择第三排内侧的位置。这既有谦虚的因素,毕竟年轻人要把好位置让给老同事,更有安全的考虑。
我现在想到那时候的我,竟然有这样的“深谋远虑”,真是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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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方城这4个年轻人,看来不是中午而是晚上在乡镇喝酒,然后回城,他们或许存在几个致命的问题:
一是不该让司机喝酒,至少应该留一个会开车的不喝酒;
二是酒后应当在驻地找宾馆住下,而不是选择回城。
三是看到司机喝酒驾驶,如果劝阻不住别人,至少不能上这辆危险的车。
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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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的,我当然不是指责这4个年轻人,因为我也曾经年轻过,我只想说的是:
我们怎么样规避风险。
怀念我30年前在乡镇法庭工作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