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区交警查获 4起交通违法行为

民生   2024-11-23 11:05   内蒙古  

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科尔沁公安分局交管大队结合辖区酒驾等违法多发地点,错时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查获4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4年11月7日7时16分,科尔沁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丰田中队在辖区莫力庙国道收费口处开展例行酒驾行动,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蒙GV2***白色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左右晃动严重,司机面色通红,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人进行检查,该驾驶人见状神色慌张,民警闻到有酒味,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行下一步处理。

案例二

2024年11月10日23时03分,科尔沁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五中队在明仁大街永安路路口执勤时,对一辆车牌照为蒙G28***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直接将车窗摇下来,对民警说自己喝酒了,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谢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谢某某与朋友聚会喝了不少酒,在朋友的劝诫下已经打车回家,以为半夜不能有交警查酒驾,又是指示出租车去停车点取自己车,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目前,案件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案例三

2024年11月17日7时许,科尔沁公安分局交警管理大队钱家店中队民辅警巡逻至辖区东外环十五标路口处时,发现一辆车牌照为蒙G***90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车辆行驶途中左右摇晃,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进行检查,当驾驶人吴某某将车窗摇下来时民警闻到了浓烈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执法办案中心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

2024年11月19日06时05分,科尔沁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庆和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对一辆牌照为蒙G36***的黑色大众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殷某某眼神躲闪,面色红润,身上散发酒气,民警立即让其下车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

酒驾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不管喝了多少酒,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都要承担法律成本。作为一名驾驶人要坚守安全驾驶底线,要从酒后禁驾做起,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ND

来源:通辽交警微发布

编辑:周玉欣、飒然

审核:夏飞、晓明、白杨、王佳、飒然

新闻热线:0475-821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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