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3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施的通告
民生
2024-11-21 15:28
内蒙古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3处城区道路电子抓拍设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三、开通抓拍时间:2024年11月27日0时(公示期七日)以上抓拍设备符合通用技术要求,公示期满后投入使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畅通、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包家宁、飒然
审核:夏飞、晓明、白杨、王佳、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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