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案例二
2024年11月13日21时30分许,科尔沁分局公安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对一辆车牌号为蒙G47***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当驾驶人孙某将车窗摇下来时,车内散发着浓烈的酒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案例三
2024年11月10日11时00分,科尔沁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丰田中队在辖区X454县道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蒙G46***的黑色大众轿车在看见交警检查时停车掉头企图逃走,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进行检查,民警与驾驶人王某说话时,闻到王某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希望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
来源:通辽交警微发布
编辑:周玉欣、飒然
审核:夏飞、晓明、白杨、王佳、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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