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物流货车通行环境,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科尔沁区交通秩序实际情况,决定调整科尔沁主城区内货车及重型货车限制通行管理办法,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型货车:本通告中中型货车是指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载货汽车。
(一)限制通行区域:
滨河大街以南(含滨河大街)
新建大街以北(不含新建大街)
福利路以西(含福利路)
胜利路以东(含胜利路)
(二)限制通行时间:
1、早7:00-8:30
2、午11:20-12:00
3、午13:20-14:30
4、晚16:30-19:00
二、重型货车:本通告中重型货车是指重型厢式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式货车、重型专项作业车等重型车辆(整车长度超过6米、宽度超过2.2米、高度超过2.8米)。
(一)限制通行区域
滨河大街以南(含滨河大街)
新建大街以北(不含新建大街)
福利路以西(含福利路)
胜利路以东(含胜利路)
(二)限制通行时间
每日早6时至晚21时
(三)重型货车特殊通行情况
重型货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限行时段内进入限行区域,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中的“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码申请”网上申请。
三、本通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结束后,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共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对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告内容,共同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周玉欣、飒然
审核:夏飞、晓明、白杨、王佳、飒然
新闻热线:0475-8219584
新闻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