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出行效率,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科尔沁区交通秩序实际情况,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科尔沁主城区内特定时间、特定区域针对三、四轮车实行限制通行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限制通行的车辆,包括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人力三轮车。
二、限制通行路段
霍林河大街以南(含霍林河大街)
交通路以东(含交通路)
科尔沁大街以北(含科尔沁大街)
平安路以西(含平安路)
三、限制通行时间
每日早7时至晚19时。
四、本通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结束后,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对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告内容,共同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周玉欣、飒然
审核:夏飞、晓明、白杨、王佳、飒然
新闻热线:0475-821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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