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1月02日 17:15 消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全县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现公告如下: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并公示。
★年报报送途径:1、访问网址:http://he.gsxt.gov.cn,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2、关注“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年报入口;3、扫年报公示二维码。
★经营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经营主体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或者虚假报送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郑重提示
年报不收费!!!市场监管部门未与任何机构合作开展年报逾期的催报补报工作,也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索要经营者个人信息、收取费用等,请广大经营主体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咨询电话:
信用监督管理股:7229734 城关所:7229553
城南庄所:7888140 平阳所:7892113
龙泉关所:7851215 砂窝所:787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