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01月01日 11:26 消息:新春将至,为给广大群众提供品类丰富、集中便利、安全有序的节日购物环境和整齐优良的县城秩序,满足春节期间年货交易的需求,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按照“干净、有序、和谐、安全”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在城区设置临时年货市场。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5月1日。
二、设置区域
县城北沟河(沙河北路东关大桥至瑞景桥)。
三、经营种类
主要包括服装、干果、炒货、水果、糖酒副食、春联、灯笼、年画、生活用品、民间艺术品、传统手工艺术品等小商品或带有地方特色土特产品;禁止经营烟花爆竹、活禽类、宠物类、熟食肉类和使用液化气进行食品加工等。
四、有关要求
(一)年货市场为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禁止任何人霸占摊位以出租的方式收取租金。摊位商家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人员的安排及市场监管方面的相关规定。
(二)凡需经营的个体商户(群众)需自己搭建临时经营物品摆放台(架)、临时帐篷,需严格按照规划位置摆放整齐,不得流动越线、占道经营,不得乱倒污水、乱扔垃圾、高音促销、油烟污染等,做到人走地净。
(三)市场内摊主需负责各自摊位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市场整洁。
(四)年货市场内设置消防通道,不得侵占中间通行道路,确保消防安全。
(五)除此次规划的年集市场及原设置的临时市场、早夜市市场地点外,城区其他区域一律禁止摆摊设点和占道经营,违者将按照《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不听从相关部门管理的,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并取消经营资格。
五、监督举报电话:0312-7212319。
特此通告。
阜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日
原标题:阜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设置年集市场的通告